《洛克王子》(高X总攻,NP,TJ)_分卷阅读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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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 (第3/3页)

洛克疑问的眼神,这是今年才兴建的娱乐设施,参与者多半是战争俘虏。战争中捕获的敌人,通常有三种下场,第一:斩首,第二:贬为牛马奴隶,终生劳动使役,第三:进入狩斗场竞技,只要能不断胜利,待遇节节升高,比一般人民还好,所向无敌连胜一百场之后,便能脱离低下的狩斗士身份,变成国家佣兵,但是失败的结局就只有死路一条,这里,没有第二次机会。

    而狩斗场的竞技项目琳琅满目,人兽相斗者,譬如对抗火烧蛮牛或是狮子、老虎、黑熊等猛兽,有人人相杀者,又分单打独斗和团体对抗,还有变化竞赛,例如红白两队相争,必须在时限内抵达终点,未抵达者,杀,抵达者未在时限内,杀,两对同时在时限内抵达,杀。也就是是因为条件如此苛酷,又非一人独强可以闯关,俘虏狩斗场几乎等于坟场,参赛者鲜少有人能活着离开此地。

    但对贵族来说,血腥、勇士、赌金,永远是不腻的游戏,一个连战连胜的狩斗士,绝对能在上流社会引起话题,人皆在赌,下一场他会胜,或是,会死。

    火神!火神!火神!人们疯狂的呐喊不知名的称号引起洛克的兴趣,他从贵宾走道进入狩斗场,印入眼帘的是一抹燃烧的激狂灵魂,蛮横红眉,火焰般的枫发,伤痕累累的赤裸体魄沐浴在鲜红色的生命之液中,熠熠生辉,他扛着一柄双手巨剑站在场中央,躺在脚边的是三只头与身体分离的大狮,单手起落,那柄巨剑沉沉的插入泥地,没进三分之一,足见份量。

    「天啊!火神已经赢了九十八场,再二场就能成为史上第三个活着离开的狩斗士!」

    「他太厉害了!那三头猛兽,他一剑就解决了,这简直不是人类有的力量。」

    「难说喔,今天是特别企画,仅有的十个节目通通都是火神的场次,他已经从早上连战八场,体力差不多也到极限了。」

    「没错,想要荣耀的离开狩斗场,哪有这么容易!」

    火神?

    洛克挑眉,目光从一开始就没离开过那袭狂肆身影。

    「干他娘的!下一场的玩意快点给老子放出来!老子杀你们片甲不留!!!」他仰天叫嚣吼道,满场嘘声,夹杂着给他死的尖锐鼓噪。

    「今日不错,接二连三挖到宝。」洛克双目炯炯,嘴角含着兴奋的挑笑,视线已经将像张绵密的大网捕捉了猎物,正是眼前这匹暴躁的火红野马,瞧他跋扈率直的模样,真是太可爱了。

    小四不知何时找来了狩斗场的场主,场主一看贵客光临,哪敢怠慢,又闻王子对火神有兴趣,连忙讨好说道:「殿下喜欢,火神自然属于殿下,这是火神的狩斗契。」虽然第九十九和一百场的赌金可观,但还是比不上殿下欢喜重要,场主毫无犹豫的送出大礼。

    狩斗契只是好听一点的名词,本质上还是奴隶契,只是上头多载明的狩斗规则及狩斗士的身份,狩斗士除了训练场、狩斗场之外,哪里也不能去,只要一离开指定地点,就视为逃走的奴隶,一律斩杀。

    「不,这匹烈马儿,我要自己捉。」说罢,一个轻巧翻身,洛克已踏在铺满血泥的狩斗场之内,众人皆愕,一时鸦雀无声。

    洛克王子 S8

    只要再杀完两场,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

    凯尔狂烈啸吼,以维持自己高昂的斗志,他久等不到兽栏或是其它入口出现敌人,正不耐烦,倏地背后一阵惊呼,回头,看见一个娘们似的贵族跳入场内,原以为只是被推挤下来的笨蛋,却见他翩翩优雅朝自己走来。

    「快点离开这里!等会儿被野兽吃了老子可不管。」厌恶蹙眉,最讨厌这种白白净净的公子爷儿,在身上装戴一堆的宝石首饰,哪里像个大男人!

    「我来作你第九十九场的对手,不过不赌你的命,你输了,歹做我专属的马奴隶。」洛克不怀好意的翠绿雷达眼从头到脚整整来回三百遍把人给看了个透透,语出惊人的如斯表示,当场又引起轩然骚动,洛克王子乃万金之躯,竟要跟下流狩斗士厮杀!?且…王子竟然对这样的野兽男人有兴趣!?

    「干他娘的!老子没空陪你们这种奶娃儿玩!去去去!不要来搅和!」凯尔蔑视的摆摆手,压根不把对方放在眼底,他是异国战俘,不知洛克的身份,更不知洛克十五岁已将索威尔四大骑士团团长收做手下败将,因此只当他是受尽娇宠的贵族,一时兴起凑这个不要命的热闹。

    「啧啧,我可爱的马奴隶,你害羞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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