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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1/2页)
by过敏季节 郝春水出生的时候,他那个不着调的爸爸正在看温瑞安的。 “赫连春水真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爸爸啧啧地摇着头:“郝春水第二好听。” 多年以后他问妈妈,假若时光倒流,还会不会选爸爸做老公?此时爸爸已经去世,妈妈也已再婚,她抬头看了看天,发了好一阵子的呆。 “会。” “怎么可能,爸爸就是个流氓啊。” “世界上最好看的流氓。”妈妈恍惚地笑着,摸摸他的脸:“可惜你没有他一半好看。” “好看能顶个屁用。”春水自己抽了半包烟,剩下的半包插在爸爸的坟头燃了。他高中毕业后在小城的政府招待所里干了三年,只攒下三千块钱,老实厚道的继父不放心,又偷偷塞给他两千。 “春水啊,选不上就赶紧回来,全当去旅游了。”继父是个高大健壮的卡车司机,春水觉得他比自己印象中白皙清秀的父亲要可亲多了。 “别担心,选不上我就在那找点活儿干,毕竟是大城市,机会肯定比这多。”春水搂了一下继父的肩膀,他比妈妈小了五岁,有时候春水觉得他也是妈妈的一个孩子。 说出来有点可笑,春水这次去X市,是去参加海选。这场选秀的名字后来他忘记了,只记得自己在火车站的厕所里被人偷了背包,于是钱,身份证,手机,换洗衣服,统统没了,只给他剩下了一把吉他。 坐在火车站前的台阶上想了好久,春水还是一筹莫展。举目无亲的城市,身无分文,还没有证件,应该算是一个盲流了。这样想着,春水不知愁的笑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背好吉他,他开始在X市的大街小巷闲逛。 “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办,就听从命运的安排好了,他会指引你去你该去的地方。”爸爸以前就是这样说的。 大城市的夜来的晚,春水意识到天黑了的时候,他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吃饭喝水,但并未感觉到饥饿。X市好大,他混迹在行色匆匆的人群里,像一条小鱼忽然游进了大海,新奇,向往,渴望触摸和融入,后来却发现那只是个超大的生态鱼缸。 终于累的走不动了,春水在一条僻静的小街停下脚步,坐在路边休息。月亮很大,清凉的白月光。他下意识地打开琴盒,约摸着快十点了,在家的这个时候,他通常开始练琴。 有辆车开过来,靠在不远处的路边,春水抬起手臂遮挡住刺眼的灯光,默默等着那车熄火。看见车上的人向自己的方向走过来,春水赶紧低下头,大晚上的突兀地坐在这里,他怕引起人家的误会。 “卖唱的?”春水闻到一股酒气,抬起头,一个男人弯下腰双手支在膝盖上,对着他的琴盒抬了抬下巴。 春水一时不知如何作答,他有点尴尬地触碰了一下琴弦,心想真是好主意,明天一早就用这个法子去挣钱。男人直起腰,开始在裤兜里掏摸,在路灯白的发蓝的光线下,春水看到他拿出十块钱扔到琴盒里。 “给我唱五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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