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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1 (第2/2页)
道:“她只是被财富冲晕了头脑,以着她的……聪明才智,这一系列的设计应该是那个帕特里克·埃姆斯主导的。” 彼得·博克勾了勾唇角,道:“这点我同意。” 这个女人,不是干大事的,不过是小喽啰而已。 * 无论是出于帮萨达姆博物馆追回那些古董文物的原则,还是避免那些倒霉典当行成为隐藏在阴影里杀手的下一个目标,FBI都得将被阿丽莎·蒂甘卖掉的金器找回来。 有当票,FBI办案,外加阿丽莎·蒂甘找的典当行都有一点踩着灰色边缘的小生意,虽然当初阿丽莎·蒂甘卖金器的时候选择了死当,FBI回收金器的过程还算顺利。 只除了一家典当行。 不是那家典当行不配合FBI办案,而是,那家典当行已经将那件金器转手卖出去了。因为阿丽莎·蒂甘选择是死当,所以典当行这个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 那是阿丽莎·蒂甘今天上午刚卖掉的,是一枚古金币,她冲到FBI行政大楼自首的时候,那张当票还在她手提包里收着。 FBI查了典当行那边的票据,买下这枚古金币的人叫做詹姆斯·缅因,外国人。 等FBI弄到监控视频,看到了向店主买下那枚古金币的男人时,彼得·博克微微眯起眼睛,缓慢但是笃定地道:“尼尔·卡弗里!” 这世上有没有人化成灰你也认识? 虽然有些夸张,但对于自从加入了白领犯罪科不久就盯上了这个证券伪造专家、艺术品大盗的彼得·博克而言,他对尼尔·卡弗里的了解甚至高于他的妻子伊丽莎白。有关尼尔·卡弗里的纸质档案堆满了他家的储物室,有事没事拎出来看一遍。伊丽莎白·博克都忍不住感慨,他太过沉迷于追捕这个“詹姆斯·邦德”了。 詹姆斯·邦德,是FBI在还没有弄到尼尔·卡弗里这个惯用名之前,用来称呼那个证券伪造大师的雅号。 为了抓住尼尔·卡弗里,彼得·博克反复地研究他的档案,几乎达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 然而,及至今日,尼尔·卡弗里始终是FBI通缉名单上的一员,没有一个人抓到那个狡猾的骗子。甚至,彼得·博克弄到有关尼尔·卡弗里的确切情报还是在五年前,他曾经在拉斯维加斯出现过,似乎还惹上了拉斯维加斯地下黑市的主人。 而在之后的五年时间里,尼尔·卡弗里完全销声匿迹,几乎让他猜测,尼尔·卡弗里因为惹上了不该惹的人,已经被-干掉了。 当然,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彼得·博克打消了,他直觉,尼尔·卡弗里不会是那么短命的家伙。 那小子精着呢。 不管彼得·博克抓到了多少人,但尼尔·卡弗里在他的心中始终是他最想要缉捕归案的。 这个名字一出,深知彼得·博克对尼尔·卡弗里执念的戴安娜·贝里根不由得猜测道:“这一次的事件跟他有关?” 消失了五年的人突然出现在纽约,还是在这么敏感的时刻,同样敏感的地点还买下了那件赃物金币,很难让人相信这只是巧合。 彼得·博克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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