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霸好莱坞_分卷阅读29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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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96 (第1/2页)

    和一般人想得有些区别的是,实际上在代言费上最大方的是快消品牌,而奢侈品牌出手反而相对吝啬(但往往对外吹得高),这主要是因为快消品牌一般来说是在消耗明星的格调,而奢侈品牌则反而能但增加明星的格调。之所以说歌星和影星地位有区别,其实就在这里,歌星一般很难拿到奢侈品代言,她们心中的理想代言是百事、可口,这代表了对她们走红程度的肯定。而起码在北美地区,任何一个还有点理想的影星都不会喜欢看到自己的头像出现在快消品的包装上,凯瑟琳.泽塔-琼斯接了力士代言,就被人嘲讽得很厉害,可说是大损格调。

    如果是从前,影星还会收钱到亚洲捞金——通常来说是日本,用大价钱签下仅在日本地区播放的广告,工作几天时间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美元入账,这对很多人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不过,现在有了网络,日本地区的广告也可能会流传到英语文化圈里,所以大部分A-list的成员对于广告代言就更为谨慎了,事实上珍妮从出道起就没怎么考虑过接代言的事,她起点高,刚红起来就有托尼奖傍身,格调本身就不低,不需要去力争做奢侈品的支线代言来增加自己的格调。

    当时的谨慎,成了现在的利好消息,毕竟奢侈品是个很封闭的小圈子,不可能出现一个明星被几个品牌你争我抢,今年我给香奈儿家的内衣、牛仔裤线做代言,明年LV出钱更多,我就去给LV家全线做代言的事。如果她03年、04年签了香奈儿做香水线、内衣线,那么即使合约明年到期,到时候最多也就是转去为珠宝、腕表做代言,或者和香奈儿升级做全线的品牌代言,在叫价方面当然会失去主动,哪里和现在一样可以货比三家,虽然大部分奢侈品牌都属于一个集团,不会做出疯狂开价的事,但这些品牌也是独立管理,在很多软件条件上,负责人也会各显神通,提出最有诱惑力的条件。

    珍妮拿起几张纸翻阅了一下,茱蒂把华伦天奴的邀约放在了最上面:华伦天奴愿意以一年五百万的价格同珍妮签订代言三年期的品牌代言合同,同时和珍妮在慈善方面进行合作,形式可以由珍妮方面建议,只要不太离谱,华伦天奴方面都会予以配合。

    “这是很高规格的待遇了。”茱蒂解释了起来,又忽然叹了口气,“珍妮亲爱的,你真的需要一个经理人了,为你和这些品牌接触实际上并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以内,这是经理人的事。”

    这是真的,PR通常来说只管和媒体接触,拿一些赞助的衣服,负责管理她每次出镜的形象等等事务,商业合约并不在她们的业务范围之内,而珍妮和CAA签订的经纪合约也只限电影方面,CAA既然拿不到这份合约的抽成,当然也不可能派人来为她谈判,如果需要CAA服务的话则应该是签订一份补充合同,然后为她选择这方面的专家来给建议,或者珍妮如果有自己的经理人,那么由经理人来谈判也是很常见的做法。现在她又没有广告经纪人,也没有经理人,也不可能、不方便亲自和各方公司接触,找不到渠道的众品牌自然纷纷把主意打到了茱蒂头上,希望由她来传递消息。

    “我最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珍妮说,她当然不会把自己和切萨雷的协定可能同茱蒂讲,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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