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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 (第1/2页)
,当他回到家的时候,眼眶中流出的血水都早已冻成了冰…… “嘿,查尔斯,醒醒,查尔斯!”约翰叫着枪匠的名字。 劣质的睡眠换来立竿见影的头疼,他迷迷糊糊地回道:“什么事儿?” 约翰基本也没怎么睡着,但他似乎挺有精神的:“我听到外面有声音,可能是食人族追来了。” 一听到食人族这三个字,枪匠也精神了,人这种生物,小吓提神,大吓丢魂,惊吓没准能造成心梗。 “我出去看看。”枪匠说罢,一个鲤鱼打挺,起身便疾行而去,待到洞口时,稍稍探头张望了一下,没见到什么异状,他抓起几个石子儿,朝着三四个不同的方向,呈扇形投掷出去,树林里很快就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回头对约翰道:“不像人的动静,可能只是动物,你刚才听到什么了?” 约翰回道:“我也不确定,哦,对了,是从树上传来的,会不会是这帮野人派人爬在树上侦查?” 枪匠便把视线上移,又扔了几块石子儿,这次是朝着高处飞行。飞石除了惊起几只鸟儿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活物做出反应。 “可能只是猴子,亦或者在我第一次扔石子儿时打草惊蛇了,他们已经逃走。”枪匠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赶路,前进是摆脱追捕最好的方法。” 约翰对此建议自然是举双手表示赞同。 二人出了山洞,根据太阳的方位来判断方向行进。前一天晚上他们已经达成一致,继续朝西走,因为约翰的探险队最初是由西向东探索的,当然,那时他们的指南针还没有坏。 有枪匠在前面开路,他们在林间穿梭的难度骤减,约翰是专业的探险家,身体素质和生存技能方面自然都强于普通人,他本来就没受什么伤,也未感染疾病,经过一晚上的休憩喘息,体力已恢复了七八成,跟在枪匠后面,赶路变得十分省力。 即使在这陌生环境中,他们的行动也绝不会比食人族土著要慢。根据约翰的经验判断,只要像这样走个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食人族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原始部落的行动范围一般不会超出自己的领地,交通基本靠走的这帮野人,对于脚程太远的地方,他们是断然不会去的,对他们来说,走出领地就跟哥伦布当年朝“世界尽头”航行一样需要勇气。 行了半日,一路上也未发现有人在追踪他们的迹象,看来上午确实是约翰太过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离那部落的村落越远,二人的安全就越有保障,因为仅仅从生存层面来讲,他们没有太多值得担忧的东西。 到中午时,二人没有停下生火,为了防止预留的肉在潮热的环境中变质,昨晚已经烤至七分熟,这样做也能方便今天赶路。所以他们只是稍作休息,啃了几口没滋没味儿的蝙蝠肉干,就继续上路。 要说这些蝙蝠也真够倒霉的,它们本来住在那个地势较低的山洞里,没招谁没惹谁,偏偏遇上了枪匠,他扔东西是例无虚发,甭管天上的鸟,河里的鱼,被他发现一般都逃脱不了魔掌。 到了下午,两人的神经基本都松懈下来,他们赶了大半天路,过沼泽、趟小河,披荆斩棘,几乎没怎么停下,这时速度便慢了下来。 就在一个毫无征兆的时刻,枪匠在一次无意识回头想和约翰说话时,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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