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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馨怡餐馆(新书急求支持) (第1/2页)
(掉下分类新书榜了,雪恋有些受伤。大家给个面子,帮雪恋顶起来把,点击、收藏、票票,不要吝啬哈,雪恋谢谢大家了。) 周培林开着他的吉普212,载着曾凌风和罗英二人离开了天安门广场。 罗英已经在北京生活了两年,而来北京之前也是在县里以及州里的歌舞团呆过的,接触的也是一些政治上的人物,一些眼光还是有的,她从这个刚认识的小弟弟的舅舅开的车,就发现了他不会是一般人物。她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特别是出身穷苦人家的经历,让她更是多了一个心思,所以,对这个刚认识的小弟弟的邀请,她并没有拒绝。毕竟,能够和他的舅舅这样她确信是身居高位之人打上交道,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多个朋友多条路,说不定什么时候这个朋友就能够帮上她的大忙了。 曾凌风在吉普里面东张西望,周培林也不知道他在看些什么,只是自顾自的开着车。 突然,曾凌风叫道:“舅舅,停车!” 周培林一愣,这还没到地啊,停什么车啊? 曾凌风见周培林没有停车,解释道:“舅舅,我们下午还要去逛故宫,就不回去了吧,难得上上下下的折腾麻烦,午饭就在外面找个小饭馆对付一下。” 周培林觉得这样也好,而且这小家伙住的地方很敏感,要是带着车上的这个小姑娘去还真的不方便,也就同意了。 顺着曾凌风的意思,他在路边泊了车。 曾凌风下得车来,就向路边的一家小饭店走去。 这家小饭店有一个很温馨的名字:馨怡餐馆。 这是一家很小的小饭馆,里面就那么三四张桌子,此刻也没有什么食客,店中很是安静。 不过,这家小饭馆的环境还真是不错,墙上贴着几张山水田园画,窗明几净,非常温馨,一走进门,就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曾凌风的眼睛一亮,这家饭店的主人,必定是一个很有涵养的女子。 苏馨怡一个人呆在自己的小饭店里面,有些走神。 这几年的经历,让她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自己大学毕业,不顾家人的反对,依然跟着他去了东北,和他结了婚,有了孩子。可是,自己真的不知道他居然是那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坏坯子,有了自己这样的漂亮妻子了,居然还在外面打野食。在自己知道情况后,他还是那么的理直气壮,说是为了事业才如此做的。 好吧,你是为了你的事业,那么,我就成全你的事业。于是,自己痛痛快快的和他离了婚,带着刚刚生下来的女儿,悄悄的回了北京。 但是,自己真的没有脸面去见家人,自己当初一点都没有在意他们的想法,跟着人家私奔了。听说老父亲还因此气得住了院,老母亲也是在家里长吁短叹。 事实证明,老父亲和老母亲是对的,他们早就发现了他不是东西,可恨自己却没有识人之明。 现在自己灰溜溜的回到北京,哪里还有脸面去见年迈的父母? 于是,自己只好央求一个好姐妹,让她帮助自己租下了这个店面。凭借自己做的一手好菜,自己算是勉强的养活了自己和初生的女儿。 想到女儿,苏馨怡笑了。女儿真的很可爱,也很聪明,一岁不到的她已经能够叫妈妈了。她就是自己的开心果,也是自己有活下去的勇气的源泉。苏馨怡很难想象,要是没有这个女儿,她的生活会是怎样的惨淡。 自己给女儿取名苏畅,就是希望她一生都开开心心,活的畅畅快快的。女儿姓苏,不跟他姓。他不配做女儿的父亲,因为他根本没有尽到任何一点做父亲的责任。女儿是自己一个人的女儿,谁也别想和自己分享。 苏馨怡痴痴地想着心事。 这时候,灶间外面传来人说话的声音,应该是有人来就餐了。苏馨怡看了看表,已经是中午时间了。 苏馨怡整理了一下有些乱的秀发,然后又看了看正熟睡的女儿,这才向外面走去。 店里面来了三个人,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儿。看样子是一家父子三人来吃午饭。 “请问几位是要用餐么?”苏馨怡用她脆脆的声音问道。 曾凌风看见从里间走出来的年轻妇人,有些发呆。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一头黝黑发亮的长发修剪的齐齐整整,仿佛静止的瀑布一般;一双不大却圆圆的如同杏核眼睛中,黑白分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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