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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2页)
流着来陪我聊天解闷,怕我得抑郁症,还是包秋秋那小子后来跟我说的,我当时都不知道。我大哥跟我深谈过一次,我记得很清楚。他不爱说话,那次算是破例了。” 男人笑了笑,垂下眼睑看着自己的双手。从岳彦笠的角度,看得到他浓密的睫毛,小刷子样的,让人心痒。 “我记不清他说的具体每个字了,大意就是这样。生了病,自怨自艾最没用。能活多久或许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可是活着的时候,该笑着积极向前,而不是哭丧着脸等着死亡的来临。我过去喜欢那个朝气蓬勃傲娇活泼的流川枫,现在喜欢这个有点腼腆又有点疯狂的岳彦笠,我想在有生之年,和他在一起,聊我们都喜欢的音乐,吃我们都垂涎的食物,做我们都爱做的事儿,前提条件是别乱吃药。呵,让我瞧瞧?脸还红了。不闹你,我接着说。或许对于你来说,不是这个病,不能把你逼急了做这么出格的事儿,可是对我来说,你得不得这个病,我想要的,都是你这个人。不是没生病剔除缺点的岳彦笠,是完完整整或许有很多不完美却也尽力过好每一天的岳彦笠。退一万步讲,哪怕最后确诊是不好的,即使走了,也不留遗憾。” 岳彦笠说不出话了,眼泪汪汪的,觉得自己简直傻的没药可救了。 “你瞧我厉害不厉害?说了这么多话。”胥罡做了个夸张的表情,很随意的握住岳彦笠的手:“我最不喜欢讲话你知道的。可你不是别人,你是我想要的爱人。岳彦笠,你的孤独我懂,你的压力愿意跟你一起分担。从今天开始,你不用瞒着所有人独自负重前行,你不孤独,你还有我。” 作者有话要说: 都说魔岩三杰里面,张楚是诗人。他的几首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姐姐,蚂蚁蚂蚁。一个年龄不小却满心不沾地气儿的汉子,柔软干净的灵魂。 其实最喜欢他那首蚂蚁,旋律朗朗歌词也有趣。对我来说,有趣比什么都重要,胜过完美,赛过天仙。 本章所有歌词摘自张楚。 第14章 第十四章 “最后一首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献给每个人,献给我的爱人。” 抱着吉他坐在高脚椅上的胥罡被人群瞬间爆发的欢呼淹没了,这一刹那,几乎听不到吉他弹奏的声响,歌迷的情绪激昂的濒临失控。 胥罡从来没提过自己的恋人,有些资深歌迷知道他性向不同,可是同性恋人也从未有曝过光或是被传过绯闻的。这人洁身自好到令人喟叹。 眼下巡演过半,居然在H市,在毫无征兆的前提下,吓死人不偿命的来了这么一句,怎么能不让一群歌迷百般疯狂呢? 岳彦笠戴着鸭舌帽,跟红姐并排坐在一块儿,身体不可控制的微微打着颤。 红姐看了他一眼,揶揄却也善意的笑了笑,重新注视着台上。 光芒万丈。 这是岳彦笠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词汇。 胥罡那么好,那么厉害,还那么会说会唱。可是他说,他的爱人…… 脸颊滚烫的几乎能煎蛋。 羞耻的咬住下唇,岳彦笠恍惚的进不了歌友会的亢奋状态。他没法正视胥罡了,没法像个狂热的歌迷那样,没法像最初只想着不管不顾跪在他面前亲吻他左脚脚踝那样,没法跟他的歌者节拍共舞连灵魂都颤栗那样。 H市的歌友会会长不仅有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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