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7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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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2 (第1/2页)

    …果然是占了命题熟悉的便宜啊。

    陆辞美滋滋地舒展了一下上身,根本不忙着继续下笔,而是先征得巡铺官的同意后,就倒了一杯存放在孔明壶里的解暑汤喝。

    巡铺官听完他的要求,脸上起初是一片空白,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么多年来,他处理惯了考生的诸多事况,可这么个悠闲又从容,把考场当自家一样的,却还真是头回见。

    凉丝丝,甜滋滋的汤水一下肚,又活动开了僵硬的十指和发酸的肩臂,陆辞才在巡铺官一脸难言的复杂注视下,心情颇好地琢磨起了最后的论该如何写。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借用自的那几句我就不再列了,你们都懂的。

    1.具体哪天考哪场,我并没有查阅到相关的参考资料。

    只是从开封府天禧二年的封弥顺序来猜测的“望依南省例誊录进士试卷,及前一日先进诗赋论题目,御笔点定”一五之二

    如果有对此更为了解的亲,欢迎指正,我真挺好奇的……(电视剧就算了)

    2.,和的出处正如文中所列,这也是嘉佑四年的殿试考题。

    3.省题诗=格诗。之前好像有提过。这章一度混用,我就再强调一次好了w

    4.文中的诗句借用自嘉佑四年及第进士杨杰的

    5.律赋和策论命题正如文中所说那般,天马行空毫无规律可言,是由考试官所拟定的。虽然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张知白开始提出要限制诗赋命题的范围,范仲淹在庆历四年(没错就是写岳阳楼记那年)也提过要限制在九经、诸子和史内出题,但直到元祐八年5月27日宋哲宗采纳苏轼的意见,才真正进行限制。

    6.‘涂’=涂改

    ‘注’=注释或者添注

    ‘乙’=勾转倒误

    奉要写在答题前,最后要自己数上一共写了多少字,写下来,再写上‘涂’‘注’‘乙’的总共字数。一旦作伪或者遗漏,后果很严重……

    7.不考式:犯不考式者,即不予录取。

    每个时期的不考式条例不同。拿仁宗庆历四年的举例,一共有十五条,后来高宗时期更加具体了一些。

    三之二六的中提到:

    策论诗赋不考式十五条:策一道内少五字;论诗赋不识题;策论诗赋文里纰缪;不写官题;用庙讳,御名;论少五十字;诗赋脱官韵;诗赋落韵或用韵处脱字;诗失平侧(脱字处亦是);重叠用韵;小赋内不见题意;赋少三十字;诗韵数少剩;诗全用古人一联;诗两韵以前不见题意。

    8.点抹

    南宋高宗颁布的,附记载:

    抹包括文理丛杂,文意重叠,误用字,脱三字,文意不与题目相关,诗赋重叠用事,诗赋不对等二十条。

    点包括错用一字,脱一字,误一字,赋少五字,论少十字,诗叠用一字。

    关于处罚,按照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的旧例,大致为‘脱误三字为一点,三点为一抹,降一等;三抹九点,准格落’。惩罚是非常重的。

    9.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才开始解试誊录,大中祥符八年则开始了省试誊录,在这之前,只有殿试有。

    按照本文时间段,此时的解试只有封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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