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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1/2页)
今天不用去学校。 但是有莫晓苍在身边的朱砚不知为什么就是大脑短路,走不会正常的路线。 换回了轻松的T恤后朱砚终于学会了看表,一看已然是12点半,再看看传说中被迫留在他家的莫晓苍,认命的走向厨房。 “你要不要留下来吃午饭?”朱砚问,背对着床没敢回头。或许是因为羞愧,毕竟他是那种喝多了死不让人走的类型。 他听见莫晓苍的轻笑,红了耳朵,依旧在冰箱里找着。然后他听见莫晓苍说:“好啊。你会做?” 没有出言讽刺。 “会。”朱砚立即松了一口气,轻松道,“我不喜欢天天吃垃圾食品。” 他翻出来剩下的米饭,然后又找到鸡蛋香肠黄瓜。 两个大男生还弄什么花哨的,用剩米饭做炒饭呗。 “喜不喜欢番茄酱?” “还可以。” 朱砚看了看番茄酱瓶,“那你应该不介意番茄酱拌饭吧?” 虽然这是他自己的口味,喜欢在炒饭里放点番茄酱,好看又好吃——当然是他认为的。 “这就是你‘做饭’?”莫晓苍无奈道,显然是低于他的期待,“只要不中毒,我无所谓。” 又能怎么样?奢望朱砚这感情和智商都是二愣子的家伙会做蛋包饭是不可能的。 朱砚得到同意后也没理对方明讥暗讽,放上锅点着火,倒油。打开抽油烟机,然后趁着热油他打鸡蛋,切香肠。嗡嗡的声音略微遮盖了葱花鸡蛋汁入锅的爆裂声,然后朱砚同学有条不紊的放入黄瓜香肠丁,差不多了再倒米饭,炒炒后放盐,最后淋上番茄酱,炒匀,出锅。 莫晓苍看着朱砚忙碌的瘦削背影,鼻间满溢鸡蛋和炒饭的香气,突然有了种幸福的错觉。 漂亮的泛着红光的番茄酱蛋炒饭放在他面前,不得不说朱砚做饭还是有一手,至少色和香全部过关。 朱砚在收拾厨房,让他先吃。他夹了一点尝了尝,虽然从未听说过这么做炒饭,但味道一点都不奇怪,甚至可以说是好吃。 他放下筷子,转头看了看还在忙碌的少年,笑了。朱砚因为背对着他,没看见那一脸收都收不住的愉悦满意快乐幸福。 等朱砚把锅洗了,转头才看见莫晓苍几乎没动的饭碗,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觉。他知道如果是换作李剑锋,估摸那碗肯定空了,而且说不定自己那份还少上一半;如果是另一个人“郭廷——这个名字并没有引起朱砚想象中的内心抽痛,他极其自然的想了起来并拿来比较——恐怕根本没机会看他做的饭一眼,所以朱砚从来没虐待过自己的内心给郭廷做饭。 而现在,第三个朱砚想做饭给他的人,莫晓苍,在等他。 他擦擦手走过去,端起饭碗,然后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冲莫晓苍微笑了一下。 或许这是他第一次冲这个人微笑。 莫晓苍回以柔和的笑容,拿起了筷子。 似乎……朱砚在心里想。这是自己离家以来,第一次在家和别人一起吃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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