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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第2/2页)
节收到我准备的破玩意儿吗?” 陶然终于扭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冷得能冻死北极熊:“万一我抽到的是我不熟的同事呢?我是不是随意花点小钱就够了?你让我给常铮备礼,是不是给我找麻烦?” 白漫漫眼珠一转,忽然聪明了一回:“所以老板你还没看你抽到的是谁对不对?对不对?” 陶然懒得点头,只是默认。 “那我帮你拆信封?万一你抽到的人还不如常老板呢?你的万一,可就是我的希望啊!” 谁知道小丫头又在想什么鬼主意,难得早上没新人物,陶然也就陪着玩儿了。他拉开抽屉,拿出信封,自己动手撕开封口,抽出了那张印着驯鹿和圣诞树的卡纸。 “Max是谁?” 白漫漫脸上的肌肉一下就僵住了,过了好几秒才恢复活力,最后呈现出的表情还是哭笑不得:“是专业咨询组的韦方澄。” 陶然隐约感到一阵不对劲,他放任自己的思绪飞了一段,然后掉在地上砸了个粉碎。 “那个方程组,是不是叫麦克斯韦?” “对……”白小姐心有余悸地深呼吸了几次,仿佛麦克斯韦四个字就足以让她窒息:“太可怕了,这名字起得,也只有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给自己起的英文曾用名有的一拼了。” “英文名还可以有曾用的?” 白漫漫无奈地耸耸肩:“对啊,后来不得不改了。我当时按着中文的谐音,给自己起名叫Slow.” 陶然再次怀疑自己打开今天的方式不对。 “行了,麦克斯韦归你了。常铮的签给我。” 白小姐大喜过望:“真的吗?” “你再说一个字,就立刻作废。”陶然拎起笔记本拿了咖啡杯,决定离开这个魔幻的是非之地:“下午两点,不要迟到。” 公司地方就这么大,离陶然在公共区域的座位最近的一个会议室门推开,又是常铮一个人坐在里面,对着笔记本的屏幕不知在想什么。 陶然对到处都能碰到他这件事,早就已经自暴自弃了。 常铮抬眼看到是他进来了,自然而然一指自己对面的座位,示意他坐下来干活:“我刚听见你们说到韦方澄,你刚知道他叫Max?” “嗯,我哪儿有空关心他英文名,我躲他还来不及。” 常铮忽然淡淡地叹了口气:“我上次找他谈,已经尽量把话往难听了说了。我实在是不喜欢他这个类型,我叫他别白费力气。” 也确实,以韦方澄为代表的这一个类型的人,都因为太想讨人喜欢,而总是不讨人喜欢。 韦方澄的整个社会生活,几乎就是一场表演艺术。哪怕他就一个人坐在那儿静静地吃饭吃零食,举手投足都依然像是演出。他的注意力如蛛丝一般时刻飘荡在空气里,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捉住某个别的个体,然后大蜘蛛韦方澄本人就会光速赶到,用更多更粘稠的注意力,把对方劈头盖脸缠个严实。 大概是天要亡他,像他这种极度爱表现,且渴望外界认同来反复确认自我认知的个性,尤其容易被像常铮这样,早就想清楚自己是谁,自己要什么的人讨厌。光是活着就已经用光全身力气,生活本身就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谁还愿意哄着这么一个巨型婴儿,时刻照顾它的感受呢。 他喜欢常铮,甚至作出职场人大多做不出的姿态来追随,本质上只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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