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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1/2页)
蹈。她真喜欢他兴致高昂的模样,好像这才是真正的他。 摇滚释放了一部分的他,酒精又释放了另一部分的他,再加上原本那个遮遮掩掩、畏畏缩缩的他,才组成了真正的完整的他。 所以她再也不会说“戒酒”之类的话,反而要跟他一起喝醉,以开启一个全身的自己。世上能陪自己喝醉的人有多少呢?而且不是抑郁地借酒消愁地醉,而是开怀地对酒当歌地醉。 半醉的他们,会像很早之前那样,不断地走啊走,沿着每一条或熟悉或陌生的街道,没完没了地走。就像渡边和直子那样疯疯癫癫,没有目的。他们会停留在烟火气最重的地方,或像非法集会般的夜宵集中地,或是孩提疯跑的小区公园,或是正在打样的排列着密密麻麻商铺的步行街…… 找个角落坐下来,就可以絮絮叨叨地说些醉话,或成为过眼云烟,或刻入皮肉骨髓。 有浮浮沉沉的尘世作为背景,就应了那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坐在住宅区里的小公园里,他们一人一个小小的千秋,不知怎得就开始细数身上的大小伤痕和痕迹,交换着藏在肉体里的秘密。 “这里。”杜若用左手拇指轻轻摩挲着食指上长约一厘米的伤痕,“我猜那时我也不小了,但我特别蠢。我居然手拿着苹果,然后用大刀砍下来,手指没有断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我还记得那时的血汩汩地流着,我不知所措地将手放在一个陶瓷盆上面,盆里兴许还有水吧,血滴到水里,染了大半盆的红色。我的记忆里没有疼,只有红。我哭喊着让我外婆来救我,她拉着始终竖着食指的我到门边,用筷子往门框上搅了一团黑乎乎的蜘蛛丝,啪地甩到我的伤口上,然后利落地剪了一块布,将我的手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一直没有弄清我的伤口究竟有多深,也不知道蜘蛛丝究竟有什么用。” 唐景人把脸笑得皱成一团:“好恶心。” 杜若也跟着不可置否地笑,两个人就着夜色眯起眼睛看着这道不起眼的伤口好一阵。存在了三十年的伤口,那样顽强而无辜。 “还有这里。”杜若拉高裤管,亮出右腿膝盖的伤疤,“这个就很搞笑了。念小学时,学校有一个瓷片壁画,壁画四周有大约三十厘米的水泥框护着的,壁画前面刚好有个大约五十厘米宽的水渠。咱们女生特别喜欢在那里玩基地游戏,跳过水渠躲在壁画檐下面就进了安全基地,敌人就不能抓走,出了基地敌人后被敌人抓住就要和敌人互换身份。那次轮到班长当敌人,班长特别霸道,而且不知为什么看我不顺眼,就命令别的女孩把我抓出基地,我死活不依。挣扎中,就掉到了水渠里,把膝盖磕掉了一层皮。当时我很生气,但却一点都不想哭。但如果不哭,只是怒目圆睁,大概会打架。所以就努力挤出眼泪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可怜的小女孩。”唐景人瘪着嘴摇头。 “好像从那时起,我就隐隐觉得自己不太合群了。”杜若继续说道,双手抓紧两边的铁链,因为晕眩而把脑袋也挨在了铁链上。 唐景人把袖管拉起来,伸直了手臂,才发现他的手肘和手臂并不在一条直线上,手肘的背面还有一小块鼓起来的骨头。“我的受伤史很简单。家乡特别多的坡,我又特别喜欢骑自行车。有一回快意俯冲下去,不知搞什么刹车不灵了,人就慌了,前头别人家的花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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