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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并成功吸引了黑衣人的注意。 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扑上来,绛雪与秋雨本无暇应接,士兵们基本都被分散,亓凯泽在不远处被格挡住,只能看着干着急。 殷闪闪明明可以出手自卫,她自己也说不清什麽原因,并没有这样做。当绛雪与秋雨倒地後,她被两名黑衣人夹住朝空中飞身而起,消失在无尽的黑夜里。 作家的话: ——————— 重要提醒: 今天本人发现五十一章後面少了一章没有发出来,刚刚补在五十一章里面了,看文的亲留意一下。 ☆、第九十七章、叶仲天——温室与百合 这是一间充满异域风情的房间,屋内的摆设别具匠心,因琉璃制品较多,窗口透进来的光线时,房间内五彩斑斓的,如置身於万花筒般,虽然奇异新鲜,长期以往会对视力照成影响。 她睁着大眼睛,发现身上有多处淤青,张嘴嘟囔几句,埋怨黑衣人的不专业与鲁。走到房门口推了推,如期听到了门锁的声音,殷闪闪走到窗口,伸手一推,从外面飘来一阵奇异的花香,禁不住将头探出,却看到一张兵马俑般的脸。 “兄弟,这是哪儿?”殷闪闪挤出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讨好着。侍卫淡淡看她一眼,便像个死人似的不发一声。“喂!本问你话呢。”想必他们应该亦是知晓她身份的,她何不就此唬唬人。侍卫神奇未变,甚至连个眼神都不再给她。 她气恼的後退一步,“啪”一声将窗户合上,回到床边呆坐一会,她还不信这个邪了,霍然站起身将茶几上的花瓶、瓷杯统统往地上砸去。 门“哐”的一声被打开,一个戏谑的声音调笑着,“天女,大清早就这样有朝气,实属难得。”来人一身黛绿衣衫,身形俊飒,穿着打扮不似中原人士,倒是像经过改良的复古装。她光顾着研究男子的穿着,却忽略他眼里激动与兴奋。 “你对着我这身穿着有兴趣?”说着他双手一展,大方的任她观赏。殷闪闪抬眸打量男子的容貌……他脸部轮廓柔美不似男子,直挺的鼻梁彰显着他的傲气,最最诱惑人的他那双,风骚到了极点的桃花眼。眼波流转间流露出来的风情连女子都不及。 “呃……衣服是挺漂亮的,这……哪儿的呀?”殷闪闪状似闲聊地套着话。男子眼里闪过一丝赞许,“天女可是要在这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东西砸坏了可怎麽办?”殷闪闪闻言,脸色一变,随即又笑开了,“本怎能一直叨扰公子。” “无碍,我可是花了不气力,才有幸请入府中占住,有岂有叨扰之说。”男子诡言浮说的功夫一点都比浩星钦堂逊色,想从他嘴里套出话来,是难上加难。 “我饿了。”她霎时有种挫败感,回到椅子上一坐,打算先填饱肚皮。 “是在下怠慢了,现下便让仆人为天女备食。” “这就是你家的待客之道?”殷闪闪挑衅一句,借题发挥。“方才是在下疏忽,在下得见天女真颜以至於忘乎所以,还望天女谅解。”男子见招拆招,毫不含糊。 “你叫什麽名字,本日後一定重赏你。”殷闪闪咬牙恶狠狠地说着。男子不以为意,笑了笑,答道,“在下姓叶,名仲天。” 叶仲天? 听到这个名字,殷闪闪心里如遭电击。叶仲天,这个时空也有同名同姓的人?太巧合了吧。可是她知晓的那个叶仲天已经挂了,尸体都已被带回现代,不会有假。面前的男子与叶仲天长相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若是易容,身高不可能有变化的。 “你……”她舌头打结,不知该说什麽。 叶仲天看着一脸呆滞的殷闪闪,感觉有些好笑,“怎麽了?天女认识我?”殷闪闪回过神,一下找不到思绪。“没有。只是你和我从前认识的一个人名字一样。”叶仲天若有所思,“我从前并不叫这个名字。” “那叫什麽?”殷闪闪好奇心被勾起。“名字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天女只需要知晓我本名即刻。”本名?是本名?看着眼前的叶仲天,她没有办法不想到那个去逝之人……这一切太巧合了。 * 用过早点,在叶仲天的陪同下,殷闪闪得以出了厢房,在後院的惊讶的发现了温室,里面一盆盆的百合花让她惊艳不已。“这里怎麽会有百合花。”她展开双臂,穿行百合花丛中,沉浸在清新的香气中。 叶仲天追上前,很是吃惊,“你怎麽知道这是百合花。”殷闪闪怔愣。来到这个时空她还是首次见到百合,可他不也知道百合吗?不会这麽巧这花在这也叫百合吧。 “知道很奇怪吗?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岂非浪得虚名。”殷闪闪吹嘘着。“百合花除了我这儿,别处再也找不到第二家。” 她沉下脸来,“你想说明什麽?” “你不是天女……”叶仲天不紧不慢地道出内心所想。见他这样直白,殷闪闪心里沉着了不少,一边嗅着香气,并漫不经心反问:“你这里居然还有这样的温室……不也难以置信?只能说明见多识广大有人在。” “你不是这个时空的人。”叶仲天笃定说着。 作家的话: ☆、第九十八章、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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