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_分卷阅读6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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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4 (第1/2页)

    …你喜欢吃软一点还是……”

    后边的话陆重没有说出口,他想起来,林锦吃面喜欢吃煮得软软的,连苹果都吃面的不吃脆的,自己以前每次都嘲笑他是老奶奶口味。

    一时间,两个人似乎都陷入回忆里,沉默着没有说话。

    陆重看着锅里翻腾的水泡,不知看向哪里。

    面煮好,放到桌上。

    林锦吃了一口,不知是不是因为太饿,感觉好吃得要咬舌头。

    平时陆重他们吃饭都是在外边,厨房只有个五六十公分的小矮桌,林锦穿着西装长手长脚的坐在小马扎上,看起来委屈得不行。

    陆重一下就笑了,“不舒服吧?要不去前边餐厅吃?”

    林锦却很不舍现在的氛围,忙说:“这儿就行,没事。”

    然后继续一片沉默。

    陆重这儿摸摸那儿碰碰,又开始觉得尴尬,还好这时电话响了,他如释重负地接起,是安乐。

    “阿大,我跟池哥去打羽毛球了。”

    陆重乐了,张池那个长在沙发上的人居然还能去打羽毛球,笑着问:“你怎么说动他的啊?”

    安乐嘻嘻哈哈地笑,“我跟他说,他不跟我去打羽毛球,我以后就不跟他去吃烤串!”

    陆重的电话有点扩音,林锦停了筷子正看他,陆重不好意思地冲林锦笑了笑,起身去了门外。

    “嗯,那你们别打太晚。”

    “我就不来了,我这边还得有一会儿。”

    “那你买点回来我给你熬,要颜色黑一点的啊,别买山杨梅,那个是拿来泡酒的。”

    陆重没走多远,隐约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能听个大概。

    “你把电话给你池哥。”

    “待会儿回来在楼下超市买袋米,家里米快没有了,要之前买的红色袋子那种,不要黄色袋子的,安乐喜欢吃硬一点的饭,别买错了啊。”

    “其他的……再买瓶白胡椒粉吧,还有生抽,就这些啦,别的都还有。”

    “嗯,知道了。”

    林锦听着听着,嘴里的面越来越没有味道,简直泛苦。

    不过等陆重回到桌边,碗已经见底了。

    他准备收碗,却被林锦抢过去,说:“我洗吧。”

    “啊……不用,就一个碗一个锅,随手就洗了。”

    林锦却坚持,“我自己吃的,自己洗不是很正常?”

    林锦年轻时很少下厨,只会煎点培根鸡蛋什么的,基本属于五谷不分,更别说要他洗碗了,每次都是堆在水槽里等阿姨来,陆重看不下去不知道给他收了都少次。

    看到陆重满脸不放心,林锦无奈道:“人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都这么多年我还能一直不会洗碗?”

    陆重这才作罢,坐回桌边玩手机。

    “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林锦忽然问。

    陆重一怔,随后笑着回道:“挺好的,比我以前想的都要好。”

    林锦打开水龙头,开始冲泡沫,说:“好就行。”

    声音低至呢喃。

    陆重没听清,却也没追问。

    洗完碗,林锦觉得应该走了,道了别,陆重一直送他到门口。

    林锦说了句再见,陆重却只是微笑着摆手,什么都没说。

    回去的路上,林锦脑袋乱得不行,无数看不清的画面在眼前飞速略过,后来把窗户打开,呼啸的风让耳朵几近耳鸣,才终于好了一点。

    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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