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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9 (第1/2页)
些,那像极了覃政小时候吃的一种水果糖,满是色素的橘子味,隐约的有点透明。 依旧没有任何食物和水。 他们在傍晚前总共休息了五次,两个家伙都气喘吁吁,覃政为了调节心情哼着歌,但是哼出来浪费体力于是在心里唱着,忽然被一声惨叫打乱了节奏。 他一时没有听出是人的惨叫,只听见喉咙漏风赫赫的声音,那声音极其尖锐,像是爪子在耳边使劲的挠呀挠,每一声都拖着点浊音,好像是从胸腔里带出的血丝。他歇斯底里地大叫着,说不出话,只能咆哮惨叫。 覃政越过一个小土丘,发现有三只瘦弱的狼正在咀嚼一个人,那人蓬头垢面衣衫凌乱,一只手臂已经被硬生生咬下,肩膀处连着一丝丝血肉,左腿也没了。 饿极的狼看见不速之客猛扑上前,覃政一个侧身腥臭擦鼻尖而过,他觉得有些头晕,连忙勾了勾手指窜出一团火,眨眼间包住三匹狼,鲜艳的火舌猛地一跳,它们吃痛撕心裂肺的哀嚎,油花落进火里跳了跳,很快就没了声响。 那人出血量极大,几乎快要昏厥,痛至迷糊之间看到了凑近的覃政,他用尽自己的力气拼命对覃政说了两字,可惜那声音细弱蚊呐,覃政把头低下去,听见他说:“救命。” 覃政起身,找了块沉甸甸的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往他脑袋上砸去,第一下脑浆飞溅,当他还想砸第二下的时候病狼忽然飞奔而来一把推倒了他,爪子抓破了他的肩膀,低下头去就要咬断他的喉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覃政手陡然伸出,一把捏住它的喉咙,把它紧紧卡在离他五厘米的位置。 “你想干什么。” 覃政压低了嗓音,直视它的眼睛。 它却避开了他的眼睛,舌头来回地舐着他的脸,鼻子里呼出了浑浊的臭气,嘴里发出急促的啾啾声。 覃政又问了一遍,下手的力气更重,在它呼吸难过的同时爪子也深深的刺进他肉里。他逼它同他对视。 那是一双夹杂着黑宝石与琥珀的眼睛,就像最甜美的黑葡萄就像最浓稠的蜂蜜。 那是杨砚的眼睛。 那是我最最喜欢可以拿命来换的人的眼睛。 可你是他吗? 覃政忽然低低的笑了起来,你是他?你是他?你怎么可能是他!他怎么可能是条狗是条肮脏的畜生,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对我,他怎么可能会背叛我! 背叛?你这样的家伙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吗?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一次都没有! 覃政杀红了眼睛,手像铁钳一点一点收拢,愤怒像浪潮席卷了他,再高再高再高再高,脑髓都开始沸腾,浑身激动的发抖,当他加大力气摸到它毛根的皮肉时像是被烫了忽然一个激灵。 那是热的。 他还能感受到手掌之下血管在微微的跳动。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闭上眼,脑海中飞快的掠过了一些景象,带着肉末的骨头,叽叽喳喳的小鸡,银白色的长条小鱼,还有被翻新的湿润泥土,热乎乎的新鲜血液,滑溜溜的鱼眼睛。那些他从厌恶到麻木,从无所谓到渴求的东西,浮光掠影的在他眼前飘了一遭。 那就是生命。 是的,那就是生命。 必须热爱生命。 覃政的手不自觉的松了松,可那病狼毫不客气爪子更深一步,覃政感到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划过皮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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