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情 疑情 移情?_怡情 疑情 移情?(2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怡情 疑情 移情?(25) (第2/8页)

内心无比心痛,自言自语且无助地茫茫然说着。

    “小怡!这一段期间这个许婷可说是对陈杰下足了功夫,我还打听到原本无法保释的陈杰很有可能在将来不久就可以保释出来了。妳还要继续跟陈杰在一起吗?他都已经跟陈世美一样,移情别恋将妳抛弃,不再爱妳了,难道妳还想要跟他甚至是他父亲一起在一个屋簷下共同生活吗?”。

    “啊...不...不要....我不要!”。

    一听到郑众提到陈杰的父亲,张怡那敏感的神经再度被挑动起来。如今除了她先前唯一可以仰赖依靠的老公陈杰可能落得身无分文,琵琶别抱,离弃她而去之外,她更害怕去面对的就是陈杰的父亲,毕竟前几周的那几天令她痛不欲生的经历,让她至今仍心存馀悸,恐惧万分。

    “小怡!我知道这些年来妳一个人一路走来,不断刻意的忍耐压抑自己,忍受伯父伯母对你的偏见以及对妳弟弟的偏心偏爱,妳一直在武装着自己,欺骗着自己,让别人总是看到光鲜亮丽的妳,却隐藏着自己内心的脆弱与孤独无助,没人能了解到妳。对外妳必须维持着人民教师端庄典雅,知书达礼的气质与风范;对妳老公,妳必须维持着持家贤妻的形象;对妳母亲与弟弟,妳必须维持着勤工俭学,孝顺父母与照顾不成材弟弟的独立坚强个性。小怡!在我的面前,妳不需要再隐藏自己、武装自己了,只有我懂得妳长年以来的痛苦与煎熬,我知道这些年下来妳过的很辛苦,为了整个家把自己弄得很累。现在跟我在一起,妳可以放下这一切,好好地去做自己!无须理会这些外在因素条件对妳的制约束缚。”。

    “阿众!你......”。

    听到郑众的话,张怡整个人侷促不安,犹如是一个犯了错被老师发现的小女孩般。确实自从弟弟出生之后,父母就将全部的关爱都用在弟弟身上,对她的态度整个大转变,彷彿她根本就不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一般。

    在弟弟出生时,父母亲对她的态度彷彿是翻书一般马上有10度的转变。

    当时还在唸小学二年级的她,就要担负起一切家务,每天一大早起床必须先帮全家人准备好早餐,放学后还要料理一切家务。如果动作稍微慢了一些或是不能让父母亲甚至是弟弟满意,动辄遭受到父母亲的责打挨骂与弟弟的嫌恶。然而个性好强的她,为了赢得父母亲关爱的目光,因此在学业上特别努力,每每在忙完一整天的家务,自己身心俱疲之后,还得挑灯夜战的温习功课。就是这一股好强不服输的拼命个性,让她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师长与同学眼中的高材生。

    然而她努力的这一切,在父母亲的眼中却是那麽的不值。自己年年获得书卷奖、获选为模范生、学校毕业生代表等成就,在父母眼中还不如弟弟的一个哭闹或是耍赖就可以轻易获得关爱的眼神。唸大学时努力勤工俭学当家教与去外语补习班兼课的收入,全部硬是被母亲拿去给弟弟恣意挥霍,甚至连她为了出国留学而存下来的几十万元的留学基金,也被她母亲强迫拿出来给弟弟买车。为了维持家的和谐与她孝顺父母疼爱弟弟的形象,张怡不知道在多少个夜裡独自垂泪,抱怨上天的不公与自己内心的不平与无助。

    而郑众就犹如是一个洞察她内心世界的心灵导师一般,他比老公陈杰还要更了解她的一切。确实从小到大在经历过这一连串的不公平与自己不停的武装与假装坚强,在她遇见老公陈杰,内心有一个可以依靠仰赖的对象时,确实让她感受到有人疼爱,有人关怀呵护的幸福感与安全感。然而在老公陈杰婚内出轨且移情别恋,以及家裡遭受到这一连串事情的打击之际,现在的她可说再次陷入到了从前的孤独与无助状况。此时对她而言,郑众无疑的就是她唯一可以仰赖依靠的对象。

    “小怡!我知道妳是爱我的。现在妳之所以还没有办法完全接受我,无法完全面对自己的内心,主要是因为担心害怕老公与同事发现我们相爱的事情,在人言可畏以及世俗道德伦理的制约下,妳会被千夫所指的后果。妳害怕自己的前途、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人生都会毁掉,是吧?”。

    “我.....”。

    “小怡!不要再欺骗自己了。妳要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如今是陈杰移情别恋在先,婚内出轨与犯下重伤害罪跟背信罪在后,这是他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这种人已经不配做一个人夫,以后更不配为人父。现在的妳对即将身陷牢狱之灾且移情别恋,已经无法履行丈夫义务的陈杰提出离婚诉讼是很正常不过的。如今是他陈杰对不起妳在先,妳要勇敢的走出自己,不能一直陷在对陈杰情感矛盾中。其实妳心裡是愿意接受我的感情,只是因为害怕被人发现误会,才一直拒绝我的。”。

    听到这裡,张怡的态度软化了。她内心侷促不安的低下头去,良久之后才缓缓得抬起头来,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曾经深深爱过的年轻帅气男人好一阵子,内心彷彿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或许眼前的这个男人才是她可以依靠终生的白马王子吧。”,之后原本环抱在她胸前保护关键部位的双手慢慢地放了下来,她闭着一双美眸抬起臻首,望着郑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