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快穿)_分卷阅读23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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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30 (第1/2页)

    行,他一定要快点抄书赚钱!

    言景则做饭的时候,在蒸架上蒸了青菜,因为卫凌修不吃猪油渣,他最后把猪油渣也倒进菜里,一起蒸了。

    煮米饭不用煮太久,把水煮开就不用添柴了,灶肚里的余温会把米饭给焖好。

    趁着这时间,言景则拿着卫凌修抄错的废纸,又练了练字。

    卫凌修现在已经不知道能说什么了。

    他练了十几年的字,言景则轻而易举就学会了,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言景则见他写过的字,能写好,没见他写过的写不好,这多少让他得了点宽慰。

    卫凌修受到的打击太大,以至于中午吃饭的时候,都没空在意饭菜不好吃的问题。

    他匆匆吃过,就继续抄书。

    要把字写端正,就没办法写快,整本一千多个字抄下来,卫凌修抄了整整两个时辰。

    “凌修,你去休息,我来写。”言景则道。

    原主平常去要债,往往也就得个几百文,现在抄抄书就能赚钱……言景则提笔就抄。

    他完全不受影响,一开始写得还比较慢,后来却越写越快。

    卫凌修看得呼吸都差点停了——他言哥是个天才!

    又有村里人从言景则家门口走过,看到这一幕却很无语:“言大在干嘛?纸张笔墨多贵啊……他还乱糟蹋。”

    “瞅瞅那个卫家小少爷,敢怒不敢言。”

    “快点走快点走,别给言大瞧见了……”

    ……

    言景则可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正兴奋呢!

    等到天黑的时候,他竟然就抄完了一本书!

    明天去县城卖了,肯定能赚不少钱!

    卫凌修也同样激动。

    他言哥太厉害了,要是好好读书,是不是还能参加科考,考出个好成绩?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第二更!0点第三更!

    第131章:混混状元(7)

    原主小时候,是做过饭的,言景则有他的记忆,也就能……把东西做熟。

    但色香味之类的,就不要想了。

    他最擅长的就是煮米饭,以及在煮米饭的时候,蒸各种菜。

    他们这里土地肥沃,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种稻子,一年种两季,大家的主食,一般也是米饭,不过普通农家一般是吃不上大米饭的,都是放进去别的一起煮,比如有红薯有南瓜的时节,就天天吃红薯饭、南瓜饭,蚕豆什么的熟了,就吃豆饭,只有青菜的时候还能吃菜饭。

    家家户户又普遍只有一口锅……要么干脆只吃饭不吃菜,要不然的话,往往就是蒸架上蒸点。

    言景则晚上就把自己前一天用盐腌上的瘦肉蒸上了,又蒸了点门前屋后拔的野菜。

    青菜被蒸熟,都变得烂黄了,卫凌修一筷子都没动,但就着咸肉吃了两碗米饭。

    言景则这么聪明……他心情好!

    言景则看他这么吃,又有些担心,怕自己养不起卫凌修。

    猪肉可不便宜!好在卫凌修喜欢吃瘦肉,瘦肉只要十五六文一斤。

    “凌修,我们明天就去县城,把书卖了?”言景则道。

    卫凌修一愣。

    出了那样的事情,他有点不敢去县城,就怕别人说他,可他不去,难道让言景则去?

    言景则刚认字,很多东西不懂,也没跟书店的人打过交道,那些人惯会看不起人,会不会骗言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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