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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1/2页)
谓的祸不及己,不挂于心吧,所以从未在意这些。” 薛藏雪选了个舒服的位置坐着,似乎这些年他已经懒散惯了,但此刻他还顶着管若虚的脸,看起十分不伦不类。 “乌云城是我最后呆的地方,这几个月乌云城发生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最开始我也只是冷眼旁观,只要不影响我的日子,也就任它去。直到花翎羽来到乌云城,我才惊觉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都和音攻有关系,这些奇怪的死亡在西海各国早就成为一种常态。” 薛藏雪把乌云城的几起命案全部告诉给了宁裳华。 “你说暮十七死了?” 宁裳华失声道。 “是的,那时他的仇已经报了,只求一死。我亲眼看他断气,亲自把他葬了。” 宁裳华连连叹气,那是她遇到薛藏雪之前最强的对手之一。 “别叹气,没有暮十七,还有蓝闪。” “蓝闪?他也在?你说的那个蜘蛛连蓝闪这样的传说都能收进组织?”宁裳华依然觉得不可思议。 在素和欺霜之后,公子无颜之前,暮十七、蓝闪、宁裳华三人的轻功可以算是江湖上最强三人组,无数话本争相去编撰他们的传说。可以说他们三人将轻功身法在江湖上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许多仰慕他们的年轻人宁愿不学剑这种主流功夫,也要去找个老师学轻功。 蓝闪是三人之中最早成名的,也是素和欺霜之后最被人看好的天下第一。俊美的脸庞,卓绝的轻功,绚丽的蓝色大衫,飞跑起来像一只蓝色的大蝴蝶,让人无端迷醉。他的武器是名为光明女神的刺,蓝色幻影暗器上泛着淡蓝色荧光,像是某种钴蓝色蝴蝶的半透明鳞片,挥舞时会产生一道闪光。相传他曾受药师相传,以身体养暗毒,有一招绝密毒技不常使用。总之,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是美的,炫目的,可惜后来夜行者越来越多,轻功一系的名声逐渐下降,再加上宁裳华一战而红,蓝闪又加入了刺客组织,关于他的传说才渐渐淡去。 “狂蝎那些功夫平平的可以不提,领路的那个玄驹,还有我一直没有见到的蓝闪和宵烛,哪一个不值得忌惮?这些虫子原本的武功也不低,后来在音攻帝王魏小红的多年指点下,音攻一个比一个厉害,很麻烦很棘手。所以这次八方宴一定是鬼门关,你们一定不能去,最好现在就走。” “你很难这么悲观,”宁裳华说,“我并不相信有人有如此大的胆魄敢把一群武林顶尖高手放在眼皮子底下,烈焰城主他一定还有其他所求,无论是权利、武功、兵器,他不可能把我们一并灭口。况且,来的人都不傻,我们已经交换了消息,大家都没有将自己的把柄带到烈焰城,只是好吃好喝呆在此地等着看最后的八方宴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而且前一批的人我们还没有摸清楚是否幸存,怎么能现在走。” 薛藏雪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宁裳华自己的预感,他确实没有正面跟蜘蛛交过手,所有的预估都是出于直觉加上部分推测,他说服不了宁裳华。 “你和颜小哥今年为何要来?” 宁裳华叹气道:“我们和采微阁阁主有约定,他认为这个组织可能和当年光明堂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此次来算是里应外合,如果有可能,根除掉这个组织最好,如果不行,那就通知陆言。可惜,我们现在连客栈都出不去,所有的计划都因为外面的阵法而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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