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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5 (第1/2页)
是吹的!日行百里啊!诶!你别走啊,我少收你点钱嘛!” 闫虹是追风镖局的小跑路。 半大小姑娘却是一头乱糟糟的短发,浓眉大眼,碳黑的皮肤,穿着她哥哥年轻时候的破旧的棉袄,背着粗制羊皮的大包,远看近看都是像个小伙子。 她的哥哥算是镖局里的一把好手,人高马大身手利落,在商道上走镖也是小有名气,但她却只负责一些小物件的押送。 其实说是押送,也就像个信差。 平日里也就是帮忙把东家小姐的小手绢送给西家公子,或者把张家婆婆的馒头送给李家大婶。最远的一次,也就是把城里的一群卷毛羊送到城外山上吃草。 不是城里没有需求,而是镖局里的人都觉得她一个姑娘,迟早是要嫁人的,何必为了走镖把自己弄得像糙老爷们儿呢。 但是闫虹并不这么认为,她始终觉得走镖是一种非常光荣的活儿,哪怕不嫁人,这辈子也应该堂堂正正走一次远镖,这样人生才完美。 于是早上的时候,闫虹背着镖局里的兄弟们在城门口的马站里接了个价格不错私活。这个活儿本来轮不到她,但她天天软磨硬泡,硬是让马站的大叔对她生出了同情之心,悄悄将单子塞到了她手中。 三日之后,会有一个皮影戏班到城里,闫虹的任务就是去这个戏班子送货,货物需要在北风酒馆的送货人那里取。 至于接头暗号,并没有。 马站大叔说那个送货人,她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就认出来。 她果然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了,把脸包裹得只剩眼睛的黑衫男人,这正最符合她心目的神秘送货人的形象。 谁知道这送货的男人居然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了他的嫌弃! 这怎么行? 闫虹可是第一次接私镖,不是开门红,但也不能第一单就泡汤吧? 于是闫虹使出了自己长期跟老少街坊打交道训练出的能力,死死黏在黑衫男人身边,扯着他的袖子不断拔高自己的能力,降低自己的价格。 也不知道是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闫虹的口水都快说干的时候,男人终于停下了往马站走的步伐。 “你为什么一定要去?” “因为这是我的命啊。” 闫虹展开双手,望着天空,像每一次哥哥走镖回城时那样。 那是每一个走镖人最有成就感的姿势,镖走到了,人回家了。 黑衫男人看着闫虹浅色的瞳孔,里面映照着北什的天空和北什的雪,天空虽然是灰色的,但雪是白的,纯净无比。 男人叹了口气,变戏法一样从衣摆后一捞,一个小皮箱出现在他手上。 闫虹毕竟是个半大的孩子,立刻被这一手震惊到不能说话,眼睛里向往的光几乎快要溢出来。 “交给皮影戏班里最英俊的男人,之后立刻就走,不要多话。” “没问题,客人。”闫虹摊开双手,示意男人将箱子交到她手中。 “记得,永远不要看箱子里的东西。” 男人将箱子放在闫虹手上,又将一锭成色极好的纹银放在皮箱上。 闫虹大声道:“追风镖局这点信誉还是有的。” 男人点头,拍了拍闫虹乱糟糟的头发,便转身离开了。 闫虹看着那个男人的背影,觉得那一瞬间,他似乎很悲伤。 她掂了掂箱子,箱子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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