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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1/2页)
着伞施施然走进来,说自己愿意慰劳大冬天还在辛苦巡城的捕快们,带来了好多米酒暖身,果然后面两个伙计穿着蓑衣地推着蒙着油布的装酒小车一路小跑跟来。 薛半夏真想一脚踩死这老板,居然收自己的酒钱而给其他人白喝! 健忘的薛医师这一刻明显忘记了自己其实也是一直在白喝人家的酒。 单良对着薛半夏灿烂露出了八颗牙,单手拎起四罐米酒放到桌上。蒲扇大的手在酒坛上一拍,开封。一时间酒香四溢,暖暖甜味弥漫在衙门大厅里,寒意尽消。 衙门里的捕快一下子就动了起来,纷纷奔向那几坛酒,薛半夏周围的灼热视线也都转移了阵地。 薛半夏木着脸看墨老板,墨老板妖孽一笑,眼神示意他可以去救人了。 一直甩不掉的尾巴就这么被这人的几罐米酒拐跑了?那以前自己那么大费周章到底是在做什么?莫名其妙的挫败感袭上心头,这人到底是来气自己的还是帮自己的? 那昏死之人一身脏污,躺在一块木板上,手里牢牢抱着自己的琴,手指僵硬肿大,冻疮严重。 “弗老大还真行,这样都能看出他是个厉害的琴师。”薛半夏挑眉。 “琴在人在,不是制琴的就是弹琴的,”墨老板也走进小厅接上他的话,“而这男人餐风露宿这么久,即使手都冻成了这样,指甲依然是修剪整齐,必定是为了随时能够弹琴反击保命,结合他这一身伤,可见确实是个很有实力的琴师。 灵犀江湖百年来形成了以兵器为尊的风气,江湖人逐渐不在意肉体的锻炼,更趋向于招式内力的练习,故而使刀剑的江湖人十有八九,手上体现的细节也和自家门派功法有关,但总体上差别不大。 还有一些游离于这种不良风气之外的人,他们并不依赖于兵器,反而专注于掌、拳、腿等外功练习,竟也有不少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从某些方面来说,许多仗着神兵利器行走江湖的人,遇到这种高人通常会受到很大的教训。 譬如常年游历于北野五国的鹿欢客,家传卷天掌,掌法中有一种令人震撼的霸气,这类人通常手掌厚实,掌风犀利壮阔,劲道十足。当年鹿欢客与灵枢剑主凌绛霄在流光一战成名,凌绛霄足足回家休养了五年才恢复过来,而凌绛霄也因为此战受益,登上采微英雄榜前五。 同样是手上功夫,观止禅院痴妄和尚的拈花指就属于阴柔派,故而他的手看起来柔若无骨,实际上内劲都在指骨中,传说痴妄和尚两指一捏就废掉了灵犀兵器谱第十七的龙骸枪,朔国赫赫有名的杀将龙骸从此削发为僧。 另外,擅长拳法的人手骨粗壮,皮肤通常粗糙,关节出尤为明显,握拳之时拳面及其平整没有凸起,非常好分辨。 所以有时候想要通过观察一个人的手来判断他的身份,不仅要看皮还要看骨。 乐者的手也一样,擅长的乐器不同,手型也有差异,越是熟手差异越明显。 这双手皮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东西,但从骨型来说,不仅是个琴者,还是会武的琴师。 真是琴师就麻烦了。 薛半夏这一生极讨厌乐者,特别是琴师。 所以此刻的他已经在心里权衡是否要假装治不好,默默遁走。 “能救么?”墨老板一句话点醒了薛半夏。 是啊,自己是医师,怎么能见死不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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