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精在都市_分卷阅读18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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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84 (第2/2页)

记得了。

    小小的镇子里泾渭分明,前半个镇子热热闹闹, 呼朋引伴吃饭喝酒的络绎不绝, 后半个镇子惨惨戚戚,卖鸡卖鸭卖人的挤在一块, 看见有大户人家的管家之类的过来, 一窝蜂的就拥了上去。

    那时候贫苦百姓的命跟畜生也没什么区别。

    明光当时是五岁还是六岁来着,他也不记得了, 头上插了跟草标,懵懵的坐在那里, 面黄肌瘦看着就不好养, 年纪又小也做不了什么活,所以一连三天都无人问津。

    明光的爹越来越焦急,一个劲儿的跟明光说让他嘴甜一点,懂事一点,别木木呆呆的跟个傻子一样,奈何明光年纪实在太小,满心里又都是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恐惧,完全反应不过来。

    他曾经听村里人讲过,很多人买了小孩回去就炖了吃掉了,好些年前还有专门卖人肉的摊子,客人现点,想吃哪就割哪儿的肉,他怕疼,偶尔有人来问,他两眼立马就鼓了两泡泪,买家觉得晦气摆摆手就走了。

    明光爹给气的,从内心来说说把自己儿子给卖了他也舍不得,那不是没办法嘛!老娘生了病,年景又不好,家里十几张口等着吃饭,还要交税,明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大闺女已经卖掉了,不过钱只够给老娘买药的,至于为什么不把两个大的卖掉,因为两个大的能干活啊,伺弄田地扛沙包也能当半个大人使了,而明光年纪小干不了多少活还得吃饭费口粮,当然是把他卖掉划算。

    这是他们全家老少爷们开了家庭会议以后做下的决定,别说为啥不把明光他大伯二伯小叔家的小子卖了呢?因为老大老二家的小子也能干活了,大伯家的儿子颇有些读书的天份,这可是他们家百年来出的第一个能读书的人啊,带着家族翻盘就靠他了!至于小叔家,就一根独苗,卖了万一以后就绝后了呢?

    至于明光的堂姐之类的,马上就能嫁人收一笔彩礼了,还能结门亲,以后有事有个帮衬,卖了不划算,所以,考虑来考虑去,也只有没啥用处的明光可以卖了,反正明光他爹还有两儿子,也不怕绝了后。

    想的是很美好啊,可惜人买家也不傻,买个不顶事不能干活的回去吃白饭都不划算?这不好几天了都没能卖出去。

    明光他爹那个急啊,交税银的日子要到了,交不起就得去做苦工,村里去做苦工的没几个能活着回来,跟送死差不多,他老娘都说了,要是还没人买明光,就把他卖到那地方去,日日到镇上来也费工夫!

    咳咳,那地方,就是俗称的小倌馆,这年头,人类的爱好比较奇特,有爱瘦马的,也有爱小倌的,说起来也不过就是风月之事罢了。

    明光他爹心还没毒到那地步,好歹也是自己的亲儿子,所以见明光再次哭丧着脸吓走了一位买家以后,拿着藤条就开始抽上了。

    明光哭的稀里哗啦的,也不敢躲,小小年轻看着很有些可怜,两眼睛被泪水泡过以后就跟黑葡萄一样,水灵灵的。

    这时候有个穿着长衫蓄着山羊胡的管家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盯着明光看了两眼,高高在上的问:“你家小孩几岁了啊?”

    明光他爹赶紧收了手,讨好的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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