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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1/2页)
好学也就值了。” 沈歌坐在蛮子旁边,用毛笔蘸墨给蛮子写字做示范。蛮子第一次握笔,手十分笨拙,写半天笔下的字还是歪歪扭扭,墨汁染成一团团。 沈歌看了眼,伸手抓住蛮子的手带他写字,蛮子一僵,黝黑的脸透出一层红来,倒带了少年的朝气与可爱。 沈歌见他害羞,没多握,给他示范几个字的写法便让他自个儿练习。 蛮子要早起做活,不便学到太晚,沈歌也担心一晚教太多内容他记不住,信心受到打击,于是等他将今晚所学的字都写过一遍之后便让他带着纸笔回家。 蛮子眼神飘着,不好意思看沈歌,心里既高兴又担忧,忐忑得紧。他低声征求道:“秀才公,纸笔就放你这罢?我明日再来学,也不必拿回去。” 蛮子平日十分沉稳,人又寡言,沈歌常忘记他今年不过十五,还是少年,乍然看到他这么外露的情绪,沈歌又是好笑又是心疼。沈歌估摸蛮子可能不愿意家人看到他如稚童一般学字,于是应下,“行,你明日再来找我即可。” 蛮子点头,小心收好纸笔册子便回去了。 沈歌从他的背影中都能看出他的高兴,不由也露出一个笑容,心情莫名地变得轻快起来。 第二天沈歌难得地在太阳升起来之前就已起来。 蛮子一大早过来,沈歌已经劈完柴做好了早饭,蛮子惊讶,“今日怎么这样早?” “我得去县城看夫子,要早些出发。” 沈歌从八岁开始就在县城读书,一直读到十五岁考上秀才,才回乡下自己读书。 吴夫子乃沈歌父亲沈鸿存的老友,沈鸿存死前将儿子托付给吴夫子。吴夫子一诺千金,累年来没少照顾沈歌,沈歌说是吴夫子的弟子,其实跟半个儿子还没两样。 若不是女儿吴秋喜欢的乃是萧思远,吴夫子还想将女儿嫁给沈歌,与亡友做一对儿女亲家。 沈歌前些日子病重,一时顾不上那头,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还没给夫子捎话。昨天同窗们已经过来看过他,沈歌估摸着夫子也收到消息了,若他不给夫子捎消息,夫子放不下心,定会抽时间出来看他。 吴夫子门下学生众多,平日里要坐馆,沈歌不好劳烦他,便想着亲自去看他。 蛮子听沈歌要去看夫子,毫不犹豫道:“我去跟阿娘说一声,陪你去。” “不必,”沈歌笑,“我这一路都走了这么多年了,哪用得着人陪?倒是我一个人用早饭怪无趣,你陪我用早饭就成。” 蛮子每天都过来帮沈歌打理杂事,沈歌劝都劝不住,又不好直接给钱,于是便喜欢留蛮子用饭。 沈歌厨艺好,饭也做得精细,用的还是细粮,味道要比蛮子家的好许多,也比较有营养。蛮子还在发育,沈歌希望他能吃好一点,不要亏了身子。 蛮子心疼沈歌家里的钱粮,大部分时间都用完饭才过来,只有晚上一顿才会陪着沈歌用饭,其它时间能推则推,这次也不例外,他摇摇头,“我已用过饭食,秀才公你自个儿吃。” “那再用一顿。”沈歌劝他,“我要傍晚才能归家,天热,饭菜留着怕会馊。” 蛮子这才坐下来与沈歌一起用饭。他用饭时一直没怎么夹菜,沈歌知道他是故意留给自己,在自己没有吃完之前,就算劝他,他也不会吃,心里不由叹了口气,加快了用餐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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