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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 (第2/2页)
还裹着脚,骨头早已畸形了, 脚趾踩得发硬发白,老了之后,经常要抹药膏防止破裂。 她父母家里穷,指望着给儿子结婚攒点钱,把林淑芬嫁给了一个死了妻子并且有孩子的男人,那男人的孩子也就比林淑芬小十岁,她在之前从来都没见过自己未来的丈夫。 不想,也没有办法,从来就没有意识,还可以违背父母的话。 小时候,侵略的坏人打别的地方过来了,村里接到了风声,纷纷收拾东西逃跑,父母接到通知晚,跑的急,抱起她弟弟就跑了,她什么也不懂的跟在后面,很快就走丢了,她也不知道害怕,地里面好些吃的,她就一边慢悠悠的走着,一边吃。 幸好侵略者从这个小破村绕过去了,林淑芬这才大难不死,后来被同村的人找到,领回了家,她都没觉得哪里不对,爸爸妈妈带着弟弟走,不是应该的么,她比弟弟大呀,不用抱呀。 她不认字,但很勤劳,家里的鸡,穿脏的衣服都是她的活,她最懂的就是干活了,至于什么情窦初开,她从来没有过。 嫁过去以后,当然也没有什么一见钟情,林淑芬就这么承受了,反正日子怎么都是过,跟谁都是过,这个人她也不烦,只是跟他的女儿相处,尴尬极了。 她给丈夫生了五个儿子,小儿子还在吃奶的时候,饥荒爆发了,种再多的粮食也吃不上饭,后来根本就没人种了,大家都跑。 那年冬天很冷,地里的红薯都冻僵了,她就扒出来,用家里的脸盆当锅煮着吃,咸菜都不能一口吃完,每次在稀稀的米汤上浇一勺咸菜水,凑合着活着。 后来家里实在没粮了,眼看着就要饿死,有一天大早上,她出门,看见丈夫吊在枯树上冰冷的尸体,哭都哭不出来,但是丈夫一死,家里的余粮又能多吃几日。 苍天有眼,山穷水尽的时候她收到了信,大女儿嫁到北方之后,已经在那里安顿下来,说北方地广人稀,只要肯干活,就能吃饱饭。 她赶紧收拾东西,带上所有的值钱的东西,领着五个儿子,投奔大女儿和女婿,能吃饱饭就行啊! 一路上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能要饭就要饭,要不到就饿着,能有借宿的地方就睡一晚,没有就蹲在树根地下吹冷风,有时候能搭上车,有时候搭不上,但是索性没有人掉队,她拉扯着五个孩子,从S省闯到北方,定居下来。 果然能吃得起饭了,没有了丈夫,她只能在女婿的帮衬下,自己养活着几个孩子,没日没夜的,倒是没享过福,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 好在几个儿子格外争气,尤其是小儿子,相当闯荡,她却格外不喜欢小儿子,小儿子个性上太古怪,情感上也相当冷漠,不知从哪儿学来一股子奸商的气质,跟兄弟之间也要明算账,她觉得小儿子是个白眼狼,嘴上不说,心里讨厌的很。 但小儿子实在是出息,开公司,出国,找了个漂亮老婆,还把几个哥哥都拉进了公司里,给了职位,眼看着日子越过越好。 小儿子生了个女儿,当成眼珠子那么宝贵,恨不得把星星都摘下来给他女儿,从小林月光过的就是小公主般的生活,比几个堂哥强多了。 林淑芬相当唾弃。 女儿,呵! 前四个儿子可都生了男孩,可小儿子却把最好的都给了林月光,那几个堂哥怎么办,用林月光剩下的?真是变了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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