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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2/2页)
晚常向肯定是睡不着了,他自己本来就是个夜猫子,睡不睡也不很打紧……孟谟想了一下,就笑着答应下来:“好啊。” 于是两个小鲜肉大半夜从酒店出来,打车去了珠宝店。 常向年纪虽然不大,但在时尚先锋的娱乐圈混的时间可不短,眼光非常独到,挑了整个店里最低调奢华的一款,乍看似乎很普通,但是越看就越好看,低调中隐隐透着一丝优雅华贵。 孟谟很喜欢,当即就定了下来,又和设计师确定了刻字的图样和位置,孟谟问:“最快什么时候能取?” “明天就行,”营业员笑着说,“如果你不想等,也可以下加急订单,今晚连夜就能赶出来。” 孟谟心想再跑一趟也不是很方便,就下了加急订单,和常向在珠宝店VIP室喝了半夜咖啡,天亮之前就拿到了成品。 “A&M”两个小小的字母并排刻在戒圈里面,做了特殊的艺术设计,好看得不得了,孟谟把较小的那个戴在无名指上试了试,又把大的那个戴在拇指上——他大年初一就偷偷量过了,敖钦的无名指和他的拇指一般粗,戴上刚刚好。 常向:“真好看!” “哈哈哈!”孟谟笑着摘下戒指,珍而重之地收进盒子里,然后凑到他耳边轻声道,“你看上哪款了,偷偷告诉我,等找到那个送你红珊瑚心的鲛人了,我帮你递个话儿,让他也买一对儿,你们一人一只。” 常向笑着说:“好啊。” 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为梦里那个人,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情人,所以虽然享受他在梦里的温存,但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可是现在……一想到他曾经被另外一个人那么珍惜地、亲密地对待过,他的心就情不自禁怦怦怦……跳得很剧烈,心底也涌上一丝隐隐约约的期待和甜蜜。 他们在黎明之前赶回了酒店,急急忙忙地洗漱、换衣服,七点前坐节目组的车赶去下一个拍摄点,一路上常向不停打哈欠,羡慕地看着一夜没睡,仍然精神奕奕的孟谟:“你精神可真好!” “哈哈哈,”孟谟心想,那是因为他不是人啊,不过这个不能说,只能哈哈哈地笑着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嘛。” 就在这个时候,常向的手机响了:“我经纪人。” 他话音还没落,孟谟的手机也响了。来电显示是闫宁。 不知道为什么,孟谟有种特别不好的预感,他和常向对视了一眼,接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闫宁的质问:“你和常向到底在搞什么?” “啊?”孟谟一脸懵逼,“我们没搞什么啊。” 他和常向一直保持着真人秀好搭档的关系,也就昨天晚上……不会那么点儿背,大半夜被狗仔拍到了吧? “没搞什么就上热搜了?能得你!”闫宁嘴皮子相当利索,“我打电话就是通知你,如果录节目的过程中遇到记者,千万不要慌,也不要做任何回应或者辩解,一切交给我来处理。你的大号我已经没收了,等下用小号上微博好好看看自己搞出来的好戏,回来告诉我你的感想!” 闫宁说完就掐了电话,孟谟心想天哪完了敖钦一定会吃醋的,说不定会直接化为原形,嗷呜一口把他吞进肚子里。 ……好可怕! 那头常向也挂了电话,孟谟苦笑着和他对视了一眼,打开微博。 热搜第一——常向孟谟深夜密会。 热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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