鹌鹑与玫瑰_分卷阅读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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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 (第1/2页)

    都一样,犹豫了小半年,就也过来了。

    可是南方的饮食到底不太适合初来乍到的我,吃了没几天,就分外地想念起家乡的豆浆油条咸豆腐脑来。

    知道这家早餐店是意外听说老板一家也是北方人,餐品口味比较偏北方。于是那天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决定来尝一尝真假。

    遇到于知南是个意外,我没想到他居然跑到了离我家不到二十分钟步程的早餐店专程吃饭。

    那个时候大学刚毕业,离高中老同学聚会后打的那场炮还不久,正有点不尴不尬,我也不太想这么快就碰上他。

    两人不咸不淡的打了招呼,坐在一桌头对头的吃了顿沉默的早餐。

    不是太好的早餐体验,让我决定隔天晚会儿再过去,可没想到刚坐下拿起筷子,于知南就推门而入,点餐后端着饭就坐到了对面。

    早起是不可能早起的,试验几次后,我终于在早餐店关门前跟于知南离开后这之间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平衡时间点,避开了和他同时用饭的尴尬,至多也就是他吃完离开时互相点头问个好。

    但是吃早餐的习惯并未持续太久,中间经历了一段疯狂赶稿期后,就几乎恢复了之前晚睡晚起的常态。起床直接吃午饭,至多饭前吃两片面包象征一下。

    但我没想到,统共没坐在一起吃过两三次早餐的于知南,居然把我当时点的记这么清楚。难道这是警院毕业的人的职业病?

    第7章

    我舀起豆腐脑喝了一口,问他:“这也是李几凡告诉你的?”

    他几下嚼完包子,喝了口豆浆,说:“不是,我见你之前都是这么点的。”

    又突然顿住了伸向下一个包子的手,看着我问:“你现在不喜欢吃了吗?”

    我低头错开视线,夹起油条回他:“喜欢。”

    不喜欢的人就不要给他希望。

    这么多年我却一直摸不准于知南这若即若离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意思。

    昨天之前,他似乎是在努力维持我们还是关系尚可的普通老同学的假象。

    我没什么可说的,他本来也不喜欢同性,这在高中毕业那天告白的时候就确认了。

    说是告白也不太准确。

    那时年少多愁的我,只想着为自己痛苦又甜蜜的暗恋画上一个句号,所以被拒绝也没关系,正好可以死心了去大学新环境中迎接新生活。

    但不怕直男骂人,就怕直男温柔。

    十八岁的于知南只震惊了一会儿,便说:“对不起,我不喜欢男人。”

    我说好,我只是想告诉你一声,不想留下遗憾。以后就不会再打扰你了。

    或许是我那天的表情实在太可怜,于知南挠挠头说:“不打扰,是我该谢谢你喜欢我。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我还挺开心的,你还挺勇敢的。不用说以后不联系这种话,我们还是可以做普通朋友的,就,聊聊天,什么的。”

    或许是夜晚的昏暗光线太迷惑人心,没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我一时都忘记了脑袋边嗡嗡恼人的蚊子,鬼使神差地就点了头。

    之后的一段时间,于知南像是生怕我担心他会疏远我一样,有我在的聚会他一定准时出现,朋友圈不管发什么东西总能收获他的点赞评论一条龙。

    这让我这个第一次告白被拒绝的人有点招架不住,这样下去我还怎么控制自己的感情?

    好在大学很快开学,他进了警院,总算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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