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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1/2页)
七八糟的事情,我忘了按时去缴这个月的电费,一定是断电了。 印象中听谁说过,电卡反着插入电表可以预支几度电,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么回事,但我的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挪到了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们家的沙发多舒服啊,坐下了就舍不得起来。 于是我就这么心满意足地靠在沙发上,我又饿又累——可是我心满意足。 外面灯火通明,室内无边无际无形的黑暗包裹着我,很快我就成为黑暗的一部分——我就成了黑暗本身。 没有人知道我在干什么,没有人找我,一切喧嚣都以光速远离我,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谁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 我像一粒小小的尘埃,飘浮于浩瀚的宇宙,我生在水里,我长在树上,我从来没有这么自由过。 第23章:【后记】 你经历过的事,你必再经历 时隔三年,我再写长篇,一切像是世道轮回。 换了一台电脑,换了一个房间,在这期间甚至喜欢过的人都换了几个,没有改变的是Word熟悉的页面,还有通宵达旦的失眠。 人生中与你最久的只有自己,我曾经讲过这样的话,但现在我要加一个后缀——还有那些选中了你的事情。 我用了一些时间领悟这件事。 十六岁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短篇,一直到现在,十年过去了,我还在写,并且因为这件事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走的路跟大多数与我同龄的人都不相同,曾经我以为是我选择了写作,而今我相信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写作选择了我。 命运强于意志,我年纪越大越相信这一点。 十年的时间里我做了一些什么事情,我在这个夜晚想要详尽地回顾一下却只感觉到了迷茫和徒劳。 当然我确信能够找到很多证据,只要我愿意的话。 硬盘里几十上百万字的文档,几十G的照片,还有类似于多少支唇膏多少瓶香水多少件冬天的大衣和多少条夏天的裙子,我在某航空公司的累计行程,甚至是淘宝上的购买记录——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愿意认真统计的话,这十年间的一切或多或少是有迹可循的。 但这些事物之外,还发生过什么,只有命运知道。 2009年的时候我出了第一本书,让很多人认识了我,当年的勒口上放的是一张我戴着鸭舌帽的自拍照,圆鼓鼓的脸,有些傻气的笑容和眼神,还有那一大段作者简介的文字——如今看起来简直不忍直视。 当年,啊,当年,我是把叛逆当标签贴在身上招摇过市的少女,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有多特立独行,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哪怕那种不一样是刻意而为之。 那样的轻狂和肤浅,令我汗颜。 直到现在,我依然还在做着自己喜欢也让自己痛苦的事情,我还是相信爱情,虽然一直没有遇到一个能做我的后盾的人,但我自己能给自己充分的安全感,疲惫的时候没有肩膀靠,但我相信自己这双手。 是的,十年过去了,我从不良少女成为了大龄文艺女青年,但叛逆这回事,已经从表面渗透到了我的血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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