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匪类_第九章 宛谷仙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九章 宛谷仙官 (第2/2页)

头打量她,事情做完了?

    她嘟嘴不悦,臭小子,专挑简单的事做,把难搞的事情给我干,哼!

    做完了。

    真的?

    真的!

    看来你那位朋友对你好像不是很重视,否则怎会挑十桶水都完不成呢?

    楚一心皱眉,死不承认,我是挑的十桶水啊!

    少年眼神微眯,莫名的压迫感令楚一心喘不过气来,撒谎可不是好孩子哦!

    霎时她眼前一白,手脚不得动弹,一只无形的手直击肩膀,她倒下落入泉水之中,眼前漂浮着许多嬴鱼,它们包围着她,撕咬争夺手中的人参果,难免咬伤她的手,楚一心感觉自己的衣衫在被撕碎,随即挣扎着出水,却怎么也出不来。

    你知错吗?

    我错了!救命!救我!溺水的感觉令她十分难受,脑海中大声呼救。

    咳咳咳!她瞬间睁眼,仰头咳嗽。环顾四周,自己正躺在地上,少年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把剩下的三桶水倒完。

    好强的幻术,这样身临其境的窒息感令她难以抵挡,即便是有齐光的力量也不一定能破除,他究竟是谁?

    倒完三桶水,楚一心嫌弃自己身上的汗臭味,便脱下外衣在泉水中洗澡,她抱臂思考,他是怎么知道我偷懒的?

    突然她感觉下身的内衬在动,竟是一条嬴鱼在拉扯,她抓住嬴鱼,指着它骂,臭鱼,你敢咬我!

    嬴鱼挣扎着摆动尾巴,随即向她吐着舌头挑衅。

    哈!你竟敢挑衅我,看姑奶奶不把你做成糖醋鱼!仔细想想,她怀疑道,我说那臭小子怎么知道我偷懒,该不会是你告状的吧!

    嬴鱼依旧一副不屑的模样,吐着舌头,泉水中的嬴鱼向她吐水,楚一心捂住眼睛,放开嬴鱼。

    你别跑!

    此时嬴鱼跑向正走来的少年,她起身追赶,眼睛有些模糊,脚底一滑扑倒在他身上。少年无意识的搂住她纤细的腰肢,细嫩的皮肤和胸前的柔软令他微怔。

    嬴鱼一惊,害怕的躲进泉水。

    楚一心抬头,看见少年不悦的神情,告状道:喂,你怎么喂的这些臭鱼,净知道欺负人?

    谁让你在它们的泉水中洗澡!起来!

    我亵衣要掉了,怎么起?

    他快速闭眼,楚一心近距离欣赏了一下少年精致的美颜,随即起身。

    给!少年将自己的外衣脱下,让她穿好。

    谢啦!楚一心大方的收下。

    几日的相处,楚一心除了身体上的疲惫,精神上也受到摧残。

    你说你这么年轻,怎么整日做这些无趣的事情!她托腮,随意的下棋。少年除了下棋,看书,便是画画写字,老成的厉害,实在不像个少年。

    你输了!

    已经不知道输了多少把,她都习惯了。

    什么样的事情算作有趣?

    神界的小仙官都在努力修炼,想成为人人敬仰的上神!你就甘心待在这,陪一个老神仙得过且过?就没点志向?

    天庭规矩太多,我看不惯那些束缚人欲自由的天条,索性不去。少年莞尔一笑,眼神平淡如水。

    没想到还是个同类,楚一心倒是有拉拢的想法。

    既然看不惯,为什么不打破?不斗争呢?

    少年抬眸,看着女孩眼中闪闪的光芒,停下手中下棋的动作,如何打破?

    简单啊,成了规矩的制定者,不就能挣脱束缚。

    你知道南华为什么拒绝接任天帝吗?

    楚一心摇摇头。因为他知道就算成为天帝也有无可奈何的事,也有无法改变的事实。世人皆以为天帝掌管世界万物,无拘无束,呵,天真!天条非天帝所定,它实则是万物的起源,万物的法则,不可违背!

    你都没努力过,怎知不可更改?

    万一失败了?

    我没想过失败,我想的只有成功!

    倒是有趣!少年对楚一心另眼相待,你飞升时间不长,怎对天条有如此大的意见?

    楚一心紧握的拳头松开,思考片刻。

    你听过齐光真君的故事吗?

    略有耳闻。

    那你怎么看她?

    不熟,不做评价。

    天条是为了约束神仙,那么为什么没有天条保护神仙?仅仅因为是神,所以不需要被保护?既有地府惩罚恶人,为何齐光屠城却被众神唾弃?明明她杀得都是该下地狱的恶人?她错在何处?

    瞧她满腔怒火,少年摇头叹息,缓缓道来,你以为他们不明白吗?但他们懦弱盲目,众神不敢冲破被天条束缚的枷锁,所以选择做沉默的旁观者,他们害怕失去世人的追崇,所以选择盲目庇佑。齐光真君错就错在她违背了神爱世人的法则!

    呵!神爱世人!你这么认为吗?

    不,不是所有神都爱众生!

    既不能得到所有神的认同,这样的法则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当然!若没有这条法则,神界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少年目光炯炯,坚定的说:所以天条不可推翻,但可修改!

    少年的话如同拨开云雾的月光,楚一心如梦初醒。是了,她将所有的罪归咎于太微和该死天条,如今看来天条不能废,但有一点,太微必须死!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