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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2页)
备打猎了。 冷忆这位美人外表是冰山,但内心绝对是火山。 脾气暴、毒舌、爱八卦、爱烈酒,最主要的是还挺暴力。 三年前她们三人打扮成男装出去城西玩儿,遇到了一群地痞无赖,沈锦乔全程就负责捂着白呆呆的眼睛和耳朵,怕她看到那凶残的画面吓到,而冷忆......地上那群歪七扭八躺着几乎都不动的地痞无赖让沈锦乔至今都没弄清楚是死是活。 别人家的小姐妹出门,需要找个兄弟跟着护送,而沈锦乔和白悠然只要跟着冷忆,完全没担心过安全的问题,要说担心,也是担心冷忆一个收不住手万一把别人打死了,那多不好? 第三十三章 桎梏 冷忆的骑射之术不错,至少沈锦乔是比不上。 两人骑马才走了一会儿,冷忆就已经打猎好几只猎物了,虽然只是寻常的山鸡和兔子,可看看沈锦乔,至今也就一只兔子,而且还扎偏了,只扎了兔子腿,还是侍卫帮忙捉住的,眼下这兔子还活蹦乱跳的。 这可怜兮兮的样子,沈锦乔也舍不得再补它一刀,只能给它上药包扎然后把它丢回去,因此得来了冷忆的一个白眼。 打了一会儿,来到山涧,两人下马休息一下。 冷忆去洗脸,沈锦乔却看到了山涧上方长的红通通的野果子。 用手帕接着摘了一把,拿去给冷忆:“你估计应该没吃过山梅,青山城倒是挺多,我走的时候还没熟,眼下估计都被那些孩子采完了,尝尝。” 这些山梅是贫穷人家孩子的零食,富贵人家都是不屑一顾的。 冷忆倒是不嫌弃,拿了一把放在水里洗干净,丢进嘴里,酸酸甜甜,倒是挺不错的。 “青山城好玩儿吗?” 青山城很偏,偏到那个官员被派去青山城都觉得自己是被贬官了,虽然不是边界,但真的称得上是穷乡僻壤,偏偏霍家一家子却扎根在青山城,而沈锦乔这个第一美人更是在那里长大。 冷忆没去过青山城,但挺好奇的。 “挺好的,虽然偏僻,但民风淳朴,尤其是那里的孩子,上山打猎摘野果,下水嬉戏摸虾捉鱼,自由自在。” 冷忆看着沈锦乔那一脸怀念向往的样子,倒是有些意外:“难得看见你露出这样的表情,看来真的是个好地方,有机会定然要去看看。” 说道这里冷忆话锋一转:“你那么喜欢那个地方,那里有你牵挂的人吗?比如青梅竹马的小哥哥什么的?” 沈锦乔白了冷忆一眼,总觉得她被戏文荼毒太深,一天到晚想屁吃。 她每天被外公逼着读书,死读书,书都堆成山高,写字写到手断,哪儿那么多心情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况且就算偶尔有那么点少女心思,她不是还有个舅舅吗? 霍长风花心不是一天两天了,身边美貌妖娆的姑娘见一次换一个,把男人花心、风流、无情的特质完完全全的展现在沈锦乔的面前,见过了那样的渣渣,她还心动个屁啊。 今天对那姑娘一往情深,痴心相许,恨不得能立刻白头偕老,结果呢?第二天就把这一番话对着另外一个姑娘说,完全没有一点儿心虚和愧疚之感,说得那叫一个诚恳。 娘亲曾经倒是骂过舅舅,让他别教坏了孩子,而霍长风还理直气壮,说什么这是教沈锦乔见世面。 见过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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