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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0 (第1/2页)
了李大力的手机信息,发现他其实约了人今天在清安大厦见面。 很有可能李大力约见面的那个人就是推他下楼梯的那个人,但可惜的是对方用的是太空卡,他们追查不到对方身份。 这条线索断了,不过还有另外一条线索,那就是那个偷手机的小偷。 从李颖的描述来看,那个小偷应该是个惯偷,肯定是个惯偷。 所以警局应该会有他的档案,只要找出他的档案,到时不怕找不到他了。 他让张晴晴带李颖回警局,然后他找出来两百多份惯偷的档案资料给李颖辨认其中有没有偷她手机的那个小偷。 李颖虽然觉得这事很烦,脸上的表情也很不耐烦,但碍于姜成紧盯着她的眼神,她只好耐心地一个个辨认。 但好在,她只看了三十多份档案,就一下子认出了那个偷她手机地贼。 “是他!肯定是他!”她指着档案上的那张照片肯定地说道。 姜成拿起那份档案仔细地看,档案上的人叫陈水丰,一九九七年出生,今年刚好二十一岁,曾经入室偷盗过几次,被屋主发现后报警,他因此而被行政拘留过好几次。 他疑惑地问,“你怎么就那么确定是他偷的手机?” 按理说,小偷偷手机时,行动会很迅速,李颖最多也只能是看到他一面,再然后是看到他的背影,所以她应该不会将他的样子记得那么清楚才对。 李颖闻言解释道,“他今天早上抢我手机时,我一眼看过去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眼角处的那颗痣。” “这种长在眼角处的痣叫做泪痣,好看的人拥有这种痣的话,会让他显得更加好看。” “所以他第二次从清安大厦出来的时候,我扯住他的衣服强逼他停下来时,我非常留意他眼角的痣,于是就发现了他的那颗痣那里原来有一道刀疤。” “喏,就像这个人照片上的刀疤一样,而且他这档案上写的身高是一米七,体重五十公斤,跟我早上看到的小偷身材差不多,模样咋眼一看,也像得很像,所以我敢肯定就是他。” 李颖说完,姜成仔细一看档案上的照片,果然这个陈水丰的左眼角处有颗不大不小的痣,而这个痣那里果然有一道刀疤,目测大概有一厘米长。 档案上显示陈水丰的住址是清安大厦对面的平安街二十一号。 姜成没有犹豫,立刻带着同事出去抓捕陈水丰。 陈水丰早上偷李颖的手机没偷成,又听到街坊邻居说清安大厦死了个警察,他怕被警察当成嫌疑人,所以连家都不敢回,一直在外面晃荡。 果不其然,他在外面游荡了一个上午刚准备回家小歇一会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他家门前。 看那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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