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H)_分卷阅读1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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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8 (第1/2页)

    袍,鲜红的,扭曲的血盆大口。他从血盆大口里第一次听到弟弟的名字,血盆大口走过来抓住他的手。

    “我以前从不穿旗袍。”柳绵忽然说话了,手指抹开没来得及被布料吸收的泪珠,红指甲像指尖磨破了糊满干涸的血,喃喃低语是血块皲裂的声音:“快二十年了。”

    楚渝还是毫无波澜地等待,他根本不知道柳绵在说什么。心思全部飘到弟弟那里,想着已经出来有一会儿了,怕小涅醒,有点着急。

    柳绵忽然向他伸出手,他吓了一跳,指尖即将碰到他的手背时停下来,触碰的动作枯萎了,跟着心思也枯萎了。

    小客厅没开顶灯,楚渝离开后台灯也关了。柳绵在黑暗中发呆,用指甲抠沙发扶手上的刺绣,咔嚓咔嚓的声音像陷进深渊的人扒着石壁垂死挣扎,也像她想象中的,从没见过的老鼠啃咬家具时发出的声响。

    她回想小鱼儿走前自己说的那句话,把抠脱线的地方撕扯得更丑。宝贝,妈妈对不起你,妈妈一辈子对不起你。话音落下立刻后悔,真失态,向儿子道歉,黑夜里向给自己带来永久黑夜的儿子道歉。到底是谁对不起谁呢,如果第一个生的不是楚渝,哪怕第一个是死掉的那个小二,自己活得也会比现在好很多。

    其实死了几个又有什么重要呢,她丈夫每天生产上亿精子,就算平分给三四个女人,自己也能领取到几亿个,刨除其中的女儿,至少也要有几千万个儿子排队等着使用她的子宫,可为什么偏偏第一个是小鱼儿呢。她真的倒霉透了,几亿分之一,她的后半生就这样熄灭了。

    另一只手抬起来摸领口的盘扣,捏豆荚一样狠狠地拧,她讨厌一颗一颗扭开再一颗一颗系上,讨厌多吃一点都会嫌紧的狭窄腰身,讨厌迈不开腿,讨厌大腿从开衩里若隐若现取悦男人,讨厌旗袍,讨厌逼她穿旗袍的人,讨厌旗袍束缚她的身体也束缚她的精神,讨厌旗袍代表闺秀,讨厌闺秀,讨厌她闺秀出身的,把她的儿子叫做怪物,逼她叫自己的儿子怪物的婆母。可是,只剩下婆婆和她作伴啊!

    想起还没出嫁的时候,她不是谁的媳妇,也不是母亲。数不清的朋友,聚会,出游,跑到山里露营看星星,睡袋只露出脸也会冻得流鼻涕,早上起来感冒了,头晕眼花地等日出,笑嘻嘻地喝随行佣人递过来的血燕,仅仅是感冒,足够请动最好的家庭医生。那时候的她是楚家的掌上明珠,不是公主来比喻她,而是用她去譬喻公主。

    她有世界上任何一种款式的衣服,一层楼打通了做衣帽间,鞋子穿一年也不会重样,珠宝和包包能垒成一堵城墙。没人能对她指手画脚,只要愿意,她会穿松垮得麻袋一般的街头潮牌,也会穿二十块从地摊上买来的粗制滥造。

    可是那都是她来这儿以前的事了。洁白的婚纱是生死簿,蕾丝手套是镣铐,婚车是摆渡船,伴郎伴娘是牛头马面,交杯酒是孟婆汤,誓言是阎罗判词,戒指是她名字上的红叉,从此以后只有楚太太,捧花越过肩头扔向后面生机勃勃的处女们,看看谁是下一个倒霉的人。

    进了这座庄园就挽起头发换上旗袍,她从没见过那么多旗袍,整整齐齐看得人想吐地排在一起。明艳花朵或者秀致暗纹,都不鲜嫩了,深颜色和低调花纹都是为了把她张扬的美都锁进嫁妆盒里,叫见到她的人都明白她已嫁作人妻。她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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