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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2/2页)
家指腹为婚。而这被指婚个人,自然就是莫云轩的父亲莫问与。白家自是欢天喜地地应了,背地里却说了不少嫌弃鄙夷的话,一幅癞□□想吃天鹅肉的架势,那清高样子就像是莫家老爷子拿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应的。 可大概是白家的身体里真的天生流动着知识的血液,孩子落地就拥有读书的基因,莫云轩的确是比他只会摸枪打鸟的老子更加聪明。这下莫问与可来劲了,指天画地地要实现老爷子当初的遗愿,这莫家终于也要出一个文化人。 春夏秋冬,莫云轩要跪在地上,听着先生讲四书五经,时不时回答先生提出的问题,背不出来,抽三下手心,答不出来,罚抄原文注释十遍。起来的时候,小腿上全是密密麻麻印出来的花纹,虫鱼鸟兽,草木花卉——这是莫问与专门请人打造的雅室,地板是最清雅的青石。要练钢琴,五岁的孩童,手伸开都够不着琴键,却要完整的把练习曲弹下来。一天下来,弹得曲子七零八落,检查的时候手心被抽得肿的老高…… 后来莫云轩回忆起来的时候,能记起来的,除了背不完的典籍和长得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八十八个黑白琴键,就只有那深深刻在记忆里的一把戒尺,钢制,光滑的尺身上没有一丝锈迹,以及它落下时耳边虎虎的风声。 …… 莫云轩敛眉写下第一个字,姬。 笔力遒劲,铁画银钩,最后一划是竖,他用了毛笔的回溯写法,却硬生生的写出了框外。 他愣愣地看着这个字,就像是看着突破了束缚的自己。 …… 小时候其实被逼练过毛笔字,小号狼毫,红白相间的米字格,横平竖直,一撇一捺,连一个点都有颇多讲究。不是没用功,也不是没成效,莫云轩写出来的毛笔字比大部分人写的都好,骨骼挺拔,尤其是楷书,一派张狂刚烈。只是教他的老师只看了一眼就摇摇头——“过刚易折,孩子,你太要强了,你的性格注定你不适合练毛笔字。” 莫问与知道后哼了一声,看着沉默不语的儿子和昨天才被他大加赞赏过的字,丢下一句故弄玄虚就不再理会此事了,只有莫云轩知道,那个老先生说的是对的。 他写不来毛笔字,那柔软的笔锋令他发疯,只能用坚硬的结构去把字撑起来,无形无意,无韵无味,只能是端正得差强人意。 一直以来,他习惯用最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每一件事都要做到最好。他不停地催眠自己,只有这样才符合自己的身份,才不负父母长辈的期望。一直以来,所有人都在跟他说,你是未来要继承家族的人,你必须在方方面面都做到完美。 他身边不乏酗酒飙车打架泡妹的官家子弟,可是他不行,他没有能顶住这个家的兄弟姐妹,也不能放纵自己沉溺欢愉逃脱职责。他每天规规矩矩地上学,学钢琴,背古籍,间或去国外学骑马和帆船。 他按部就班地做一个皇亲国戚,接受繁琐的教育直到他正式接手家族事务。 可是他遇到了姬辰。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在现实中,而是在网上。 隔着手机里小小的屏幕,他默默的注视着他,在茫茫观众中就如同万千星辰里的其中一颗。所有人都在凝望天边的孤月,孤月却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星子。 游戏里的人物在那小小的花圈里腾转挪移,每一次跳跃都像是在锁链上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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