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The Scientist_分卷阅读5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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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4 (第1/2页)

    共也没挂几颗碎星,这不妨碍周泽楷觉得夜空美妙璀璨,高远深邃。

    他很喜欢眼下这种感觉,有陷入热恋的狂喜,有细水长流的温馨,多停一刻就要多陷进去一分,他和叶修的相处那么自然契合,好像一对知之甚深同居已久的老情人,完全不需要事先通气,我喜欢什么你讨厌什么,我想要你那样做而我要这样么做。周泽楷觉得叶修做什么都很好,他都能接受,反过来叶修也一样,他把周泽楷安放到眼睛里,又把眼睛闭了起来。

    人在温情时分总会变得身心软弱,不会存有多余的顾忌,也不想死抓住坚硬的外壳。

    周泽楷从来没考虑过和叶修的将来,这该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就像他们顺其自然在一起一样。

    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可能因为对方的一个眼神,一句话,一抹体己的笑容,情愫就轻松进驻到心里,日蚀夜侵。难的是如何将这份喜欢维系下去,战胜时间,战胜距离,战胜各自的脾性,战胜外界的非议。对叶修和周泽楷来说,未来是混沌的迷惘的,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随便揪出一点就足以对他们造成冲击。

    可这时涌上的真实的幸福感让周泽楷觉得,不管将来出现多少种可能,不管将来要面对什么,只要他想,叶修也想,只要他坚持,叶修也坚持,他们便能一直在一起,直到他们不想在一起了为止。

    周泽楷想得挺多挺远,这个吻持续的时间却不长,几秒而已,好歹是在大街上,有碍风化,亲两下意思意思就够了,两张嘴各归各位。

    “还是这张嘴亲起来舒服点”,叶修吸着鼻子在周泽楷脸上乱嗅,“你这好像还有股不和谐的味道,我不给你擦干净你自己就不会擦,真不让人省心。”

    “等下……洗澡。”明知叶修在开玩笑,周泽楷还是有点羞赧,这大概是爽完后衣冠楚楚的人回想起苟且之事的通病?

    作为见证者的广告灯牌上的周泽楷,身着紫红色的翻领衬衣,居然还能离骚包两字想去甚远,只是异常耀眼,看来还是气质决定穿衣风格。

    临了叶修不忘点评一下,“你这是欺负我年纪大么,基佬紫以后少穿点。”

    周泽楷默然,他的头一件想法不是——这衣服又不是我主动要穿的,而是——难道我和你现在不算么?

    两人一路走,想起哪出说哪出的聊,周泽楷跟着叶修拐弯进了个颇隐蔽的后巷,巷子里的灯光比主路上淡了不少,更显凄清。叶修出言提醒他,“快到了小周,这个酒店有点特别,安全起见,咱俩还是先包装一下的好。”

    有点……特别……

    周泽楷咀嚼这几个字,整个人又好又不好。叶修的神秘使得他第一时间联想到情侣酒店,他看着快走几步凭着记忆在前面找地方的叶修,品茗着他这份心思,心里又痒又甜。叶修已经把男友力拔高到这地步了,他以后要怎么做才好呢?

    叶修和周泽楷都是直白的人,各种意义上的,除了周泽楷的嘴拉低了水平线以外。俩大老爷们难道还要玩一把对镜贴花黄么,他们也没想刻意去证明什么——看啦宝贝儿我多疼你,死相人家知道你好。就是挺多时候,两人对半分的心思正好扭成一股。

    原谅干柴和烈火吧,他们只是孩子,早先还因为不够努力差点死在路边。

    原谅周泽楷吧,他只是想的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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