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守则_分卷阅读2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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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10 (第1/2页)

    拉着一个小的行李箱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城市。

    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当飞机真正起飞的时候,她也真正的跟这个城市道别!

    原主的家住在美丽又山清水秀的云南丽江,毕业了,苏锦也没有想去的地方,于是才萌生了回家的这个念头!

    上一世因为无颜回家,而选择了在大城市里拼搏,这一世苏锦不想离家人那么远,所以她带着所有的东西回了家。

    父母看到她的时候,简直又惊又喜,母亲又是帮她拿行李,又是问她吃饭了没有,又是忙活着去做饭,又有好多话要跟她说的模样,父亲在一旁干着急也没有插得上嘴。

    家里一切还是以前的那副模样,弟弟上大学去了,虽然没有苏锦考的好,但也是国家有名的大学。

    苏锦这次回来,只字未提男孩,就是原主也未提过,苏锦不打算让他们知道,索性让这个人从未在父母的脑海中出现。

    她只是说了自己不小心把手弄伤了,不能替他们争气了,父母都是无所谓的态度,都是命,反正什么艺术家也是无趣的,天天那么忙,还不如在家多陪陪父母,陪伴才是最重要的!

    苏锦在家里住了下来,每天除了在镇上转一转,跟这个说说话,跟那个说说话,就是修炼。

    这个镇子还是旅游的区域,每天都有陌生人来镇子里逛,然后买点东西,苏锦闲来无事,就在自己家的店里帮忙,卖卖陶瓷,弄弄泥巴。

    虽然不如以前那么巧了,但是苏锦肯下功夫,做出了的陶瓷还算特别。

    这样的日子每天也不无乐趣。

    平平淡淡的,其实就挺好!

    苏锦还养了一只狗,一只蠢蠢的阿拉斯加!

    第二百四十章 丽江这个小城……

    苏锦给他起名叫二熊,看着它一天天的长大,从小的时候萌萌哒,跟大熊猫一样,长大了跟个狼一样,苏锦见证了它的成长,每天精心照理它,不知不觉一年就过去了!

    因为二熊的调皮捣蛋,几乎镇子里的没有不认识它的,它经常在苏锦溜它的时候,吃吃这家摊位上的土豆、那家刚剥好的芋头……

    没有它不爱吃的东西,偏偏它犯了错,一副卖萌的模样,苏锦也不太狠心熊它。

    苏锦在这一年里认识了好多的新朋友,这个镇上的、旁边镇上的、花店的老板、流浪歌手、酒吧的老板、酒吧的驻场、鼓手、咖啡厅的老板……

    比起大城市的喧嚣,这里的生活反而更有意思,平淡又真实!

    自从养了这狗,苏锦想睡懒觉都睡不成了,每天没睡醒就被它叫醒,这狗的磨人属性是非常的让人无可奈何!

    大清早的苏锦连脸都没洗就开始给它弄饭弄水,等它吃饱喝足了,苏锦才刚刚换好衣服,洗完了脸刷完牙,头发都没梳这狗就往外跑,苏锦怕它憋不住在家里拉了,只好拿着狗绳就跟着它屁股后面追!

    好不容易趁着它在树林里拉尿的功夫,苏锦整理整理自己的发型。

    二熊拉完粑粑还没完,它还要在树林里撒欢一会,树林后面的一片草地早就成为了每天它去撒野的地方!

    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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