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痂之癖(复仇1v1)_17. 第一次杀人(血腥杀人二更庆祝三百珠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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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第一次杀人(血腥杀人二更庆祝三百珠珠!) (第2/2页)

蛹的巣脾,放在嘴里嚼烂,嘴对嘴给程歌喂了进去。

    程歌,你要醒过来!你要醒过来!    肖遥又如此这般,喂了几口。

    程歌含着蜂蜜,糖分很快进入血液,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

    肖遥激动万分,紧紧抱住了程歌。

    二人休息了好一段时间,分食了部分野蜂巢,宝贵的糖分和蛋白质给二人重新注入了生命,肖遥不由得信心大增。剩下来的蜂巢省一省,再撑过两天也不成问题。

    程歌看着肖遥手臂上好几个红肿的大包,心疼万分:    肖遥,你受苦了,是我拖累你了。

    程歌,你这是什么话?   肖遥虽然身上剧痛,但心里无限安慰,   咱们可一定要活下去!

    小心!   程歌忽然大喊。

    肖遥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大力推倒,整个人拍在一地碎石上,周身剧痛,可是同一瞬间,她也听到了尖锐的破空声从自己耳边堪堪划过,有什么东西钉在了树干上。

    求生的本能让她瞬间反应过来,也顾不上疼痛,推她的人是程歌,这一推让她躲过了一记凶狠的飞刀!

    七八米外的灌木丛里窜出来一个人,个子不高,眼神凶狠残忍,身手仿佛猴一样敏捷,好像根本没饿过肚子一样!

    呵呵!一对小情人儿,老子可小看了你们!居然能跑这么远,让老子一顿好找!   这小个子不是别人,正是李毓明身边的小吴。肖遥和程歌终归是饥寒交迫,体力不支,毫无觉察,就这么被他发现了行踪。

    程歌刚刚恢复一点体力,此时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心理素质,只见他缓缓站起,动作平稳,右手已经抓起了砍刀,摆出一个可攻可守的对战姿势,不动声色地将肖遥护在了身后。

    只有肖遥知道,他这套操作有一大半都是演技,实际上他无比虚弱。

    怎么办?怎么办?肖遥只觉得舌尖浸起咸味,她浑身的肌肉都绷得死死,紧张到了极点。

    无法形容的速度,小个子已经扑了上来,程歌毫不犹豫地迎了上去,右手出刀,砍在了小个子的手臂上,程歌体能不足,他尽了全力第一击必须命中敌人,他做到了。然而小个子吃饱喝足,体能优势明显,虽然砍中手臂血流如注,但是他大力将刀挡飞了出去,砍刀掉落在三四米外的草丛里。

    程歌失去武器,被他抢进空门,二人缠斗在一起,能听见骨骼绞动的声音,程歌被推倒在地,小个子也立刻压了上去,将程歌死死锁住!

    那小个子一手勒住程歌的脖子,渐渐钳紧,另一只手朝腰间摸去,显然腰间还有武器!

    肖遥的脑子空了。

    她只觉得眼前一片空白。

    程歌就要被杀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树干上那把刀拔下来的。

    原来刀插进肉里是这样的。

    原来活人的压强有这么强。

    原来血肉会死死挤住刀刃,刀插进去了,并没有那么容易拔出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扎了小个子多少下。

    她只觉得自己泡在泥泞腥湿的血海里。空气是咸的,嘴里是咸的。

    程歌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刀从她手里夺过来,扔掉,又死死抱住她。

    起初肖遥周身僵硬,过了一会儿才开始剧烈颤抖。她只是控制不住地抖,却既不能进气也不能出气。

    呼吸,肖遥,呼吸!   程歌不得不用了点力气拍她的后背,肖遥终于大口大口喘气,她的肺也是疼的,每呼吸一次,仿佛针扎一样。

    我杀人了。

    肖遥无比清楚地知道,自己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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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谢谢珠珠,怎样,女主是不是很猛?

    此时正焦头烂额到处找人的男主

    霍云:   我老婆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霍云:搞了半天是男二这个大傻屌,什么侦察反侦察,自作聪明败事有余,害得老子一顿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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