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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2页)
边捡贝壳该穿的那样。 第一站,竟然是汽车客运站。 孟初听到要坐一个多小时的班车时是拒绝的。 她有晕车的习惯,车开的不稳,坐的位置靠后,甚至前一餐吃了油腻的食物,都有可能是晕车呕吐的导火索。第一次正式见面,她不想丢这种脸。 刘紫荆买好了晕车药,辅助她喝下,又带着她在周围的商圈转了半小时。 孟初打算一路睡过去。 临开车前,刘紫荆的手从侧面伸过来,穿过她脸颊的碎发,轻轻地给她戴上了一只耳机。 多年以后,孟初知晓了一个说法,并深以为然。一个人在13岁时听的歌,决定了他一生的音乐品味。 孟初13岁时第一次在刘紫荆的耳机里听到了英伦摇滚,之后虽然也听爵士乐和流行乐,但最喜欢的仍是摇滚。 或许她这辈子也忘不了,在那辆开往城市边缘的班车上,睡意昏沉中听到和时的感觉。既迷幻又怅然,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就像她和刘紫荆的关系,情绪在疯长,语调却轻柔。 孟初睡着了,脑袋一下一下磕在窗玻璃上。磕到第三下,身旁的男人实在有些心疼,只得轻轻扶正,让她能靠在座椅上。这一扶,倒是不磕窗了,只是下一次调整姿势,她的头直直地向着刘紫荆的肩头落下。 孟初在他肩头睡熟了。她的头发毛绒绒,扫得脖子痒痒的。那种痒仿佛钻进了刘紫荆的心里,在他心房刮蹭碰瓷,他快投降 了。 这辆车永远都不要停就好了。 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孟初醒转来。 发现自己枕着刘紫荆的肩,说实话,她有点窃喜。曾经对面不相识的人,现在一抬头就可以亲到。 还有比她更幸福的人吗? 下车了,她才发现这儿确实可以说是海。至少站在岸边,望不到头。早听说C市有一个不论是大小还是水质,全国都排的上号的水库,今天才见着。 车站旁是本地大学的附属校区,刘紫荆熟门熟路地去借了双人座带篷自行车,就沿着环水的自行车道骑行起来。 说是双人座,出力的基本全是刘紫荆。至于孟初,风光水色,美不胜收,只是懒懒地望着这片水,就很舒服了。 自行车最后停在了一棵大榕树下。 孟初被大男孩拉着,俩人一起滚到了榕树下的矮草里。并没有更多的身体接触,抑或是那一瞬间孟初想过的亲吻,刘紫荆只是枕着手臂,隔着树叶的缝隙望着天。 “我小时候很喜欢这里。”孟初听见他讲。 “我爸爸和朋友来这边钓鱼,我就一个人呆在这里。爬树,捉蚂蚁、或者就是听蝉鸣。” “我可以自己这样玩一下午。” 孟初的小时候,基本上都和唐仕羽呆在一起,干什么都是双份。她想起今天唐仕羽去医院后她感到的虚空和寂静,一时有点语塞。 刘紫荆的指尖越过丛草,轻轻触碰了她的指尖。 手一牵,刘紫荆就翻身压上来,看着她的眼睛问:“初初,我可以吻你的额头吗。” 孟初笑着答,“好”。 刘紫荆的俊脸压下来,长驱直入,吻上了孟初的唇。 高锰酸钾溶液 < 选填记忆 ( 菱歌泛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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