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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2页)
。 他的青春已经深深烙上了他的气味,从此他的嗅觉失灵,再也无法闻到任何花香。 他所有的别扭,来自于他只是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他不再想去做一只只知道追逐太阳的向日葵了。 孙远均轻轻抱住宋昱,小心翼翼不去碰触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像个委屈的小孩一般问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真的不明白,成功有错吗?赚钱有错吗?为什么他们明明可以共患难的,却不能一起共甘了呢? 过来一会,他听见宋昱说道:“你明明是知道的啊。” 第16章 第 16 章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孙远均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话,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那种标准意义上的好人,他觉得自己可能是那种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不在意中间过程是如何达成的人。他从十七岁开始参加各种选秀,开始半只脚踏入娱乐圈,明白了这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圈子有多少不成文的潜规则。看到别人的上位,他不无嫉妒,但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卖自己。 当年学校的“□□”乐队,没有了宋昱,就像失去了灵魂主唱,但其实也并不是毫无机会。宋昱和李思都不知道的是,其实有不少娱乐圈的经纪公司有私下来打电话找过他,问他要不要单飞,说愿意捧红他,却不愿意让他以乐队的身份出道。甚至有国内比较著名的几家大公司也有人来找过。 很明显,他们只是看上了他的那张脸。孙远均的心里很清楚,如果看重的只是这幅皮囊,总会有看厌的一天。他也许会出道,也许能短暂的昙花一现,但是他走不了多远,就像当年很多红极一时的选秀歌手,很快媒体和公众就会对他们审美疲劳了,然后他们的消失就和他们的走红来得一样的快。 当然,他也不想背叛李思,这个中学时代一路陪伴他长大的最好的朋友。明明心里讨厌同性恋讨厌的要命,却硬是接受了他和宋昱的恋情。甚至每一次吵架,他还愿意做和事佬,在中间和稀泥,想尽各种办法,让他们和好。 高三一年,收心学习,终于以年级第三的高分,考上了北京最有名的985院校之一。李思则上了名不见经传的二本,但好歹凑到了一起,乐队还是得以延续。孙远均除了偶尔消失一段时间去看宋昱之外,每天都在琢磨着写歌,谱曲,练乐器的事儿。到了大学,依然是雷打不变的学校风云人物,毫不夸张的说,喜欢他的女孩可以从学校的大门排到学校的宿舍楼。 和在中学一样,从没见他和哪个女孩去看过电影,去吃过饭。同寝室的男生,甚至发现他连黄片都不看。因为每次大家一起聚众狂欢的时候,他要么出门,要么把自己裹进被子,蒙头大睡。大家都觉得他怪的要命,不合群的要命。 有人听说他在三里屯酒吧唱歌的时候,被星探发现了,签了经纪公司。但是也就是传闻,没人听过他出过什么歌,也从没见过他上过电视。 甚至有些事,连宋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比如孙远均为什么一进公司就被雪藏那么久。 他怎么可以和他说呢?他能告诉他那个在酒吧里信誓旦旦保证要签他的乐队,要捧红他,说欣赏他才华的女人其实就是个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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