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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都被聊死了,可曹勋还是不想走。他有一种感觉,此刻他要是走出了这扇门,以后再想回来,就更难了。 所以人干嘛要谈感情?当个路人,当个炮友多好,关系简单粗暴,一捋就清,一拍就散。 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突然对于那种只讲激情不讲长久的关系厌倦了,对于以前不怎么在乎的平淡日子却生起了期待。 十七岁那年,为了俞南出柜那会儿,曹勋满心满眼都是壮烈,并且从壮烈的疼痛中感受到了快乐。 说白了,他被自己的勇气给感动了。看吧,他居然为了另外一个人,大胆地向社会的主流思想发起了挑战。 如今,在三十岁的曹勋看来,十七岁的自己,又傻逼,又让他佩服。傻逼的是,出柜那件事,从头到尾伤害到的,只有他自己的父母。 因为他不愿意也不屑于逼迫俞南和他一起承受外界的重压,他想在俞南面前,担当一个独自承受一切的男子汉,所以,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俞南,他喜欢他,还为了他,向父母承认了自己的性向。 他心疼过父亲的哀叹,母亲的眼泪,但是他也心疼俞南的无助和脆弱。那是他第一次兴起保护欲的人。 他想成为一个可以为俞南遮风挡雨的存在,其实现在回想起来,俞南远比他想象得强硬冷酷多了。 俞南的每一步都是有计划的,永远会冷静理智地作出最利于自己的选择,比如考公务员,比如接受林家的橄榄枝,忍受那位大小姐的脾气。 俞南和他从来就不是一类人。俞南的每一步都经过了计算,俞南很少任凭感性支使,俞南可以漠视他自己的感受,只求能够达到目的。 除了外表还稍显得清秀儒雅了些,俞南的内在,其实比曹勋坚硬多了。 那样的俞南,怎么会选择和曹勋在一起?即使在俞南年少的时期,他的未来中,也从来没有将曹勋纳入考虑过。 曹勋对俞南的付出,只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 而佩服的也是,十七岁的曹勋,可以为了一段一点都预估不出未来走向的感情,选择向父母坦白。 这是三十岁以后的曹勋,再没能拥有的品质。 所以人们会怀念青春。青春很傻逼,却足够勇敢。 曹勋一个人把带来的几罐啤酒都喝完了,摆在桌上的熟食一点没用。他整个人都像在冒着热气,脸被酒精蒸得通红。 沈默静静地看着他喝酒,一口就是半罐,喝得极其豪爽,又极其哀愁。 气氛太诡异了些,沈默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发现无论说什么,走向都不会太好。他不想讨论两人的关系,也不想马上做出一个决定。 曹勋摇着手上的罐子,“咦,空了?”他问沈默,“还有酒吗?” 沈默哭笑不得,“你不会是想继续喝吧?算了,明天还要上班,你先回去吧。” 曹勋盯着他,“我回去了,还能回来吗?” 果然~沈默的头好像又痛了起来。关于感情的处理,他是最没有经验,又最嫌麻烦的。 曹勋追问着,“我要是走了,咱们就算完了,是不是?” 沈默表示,这题超纲了。 无论是安慰还是谎言,他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前几天,”曹勋突然说,“我和俞南说开了。他老婆想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我烦了,就把话都说了,结果把他老婆吓到不行。” 实际上不是吓到,而是恶心到吧? 他想着那天,林薇看向他的时候,那种厌恶的目光。 他摇摇头,苦笑,“所以我跟俞南,以后连兄弟都算不上了,就是一个熟一点的路人。就那样了。” 然后,在沈默惊讶的注视中,他看着他,“你刚才也说了,年纪大了,动个心不容易。我这次动心了,估摸着也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你能不能信我一次?就这一次?”曹勋把手伸过去,想握住沈默的手,“你随时都可以喊停,我全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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