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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2页)
亲情根本不堪一击。然而除了韩凤对于兄长韩龙的尊敬外,对于韩商行的经营更是没有半点意思,所以才会前几年跟韩进昇提起代理海外餐厅经营权的念头,只是原本欲意自己成立小公司即可,倒是没想到引起韩进昇的兴趣,直接以韩商行的名义投资资金。 所以这会儿,他的疲倦也是真的。 将近二十天飞遍大半个欧洲,就为了得到法芙麵包坊的代理权,跟着法芙的负责人利亚姆斗智,利亚姆去哪,他就去哪,结果好不容易签下合约,匆匆搭机返国,才落地,就让韩龙接到饭店用餐。加上他向来不怎麽喜欢在飞机上补眠,以至于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他多半在处理公务,导致身体的疲惫让脑袋思绪直接慢半拍,也不过那几秒钟的愣神直接让简美来解读成困惑。 他去欧洲多久,就有多久没再听过宋熙这个名字。 事实上,在出国前夕,他约了宋熙吃饭,就是想跟她谈谈两人关係。 他是欣赏宋熙,性子不强势,却异常独立,不黏人,不烦人。 身为一个恨不得为公事全身投入的男人,无需分神去照顾的宋熙绝对是最合拍的女伴。 然则,身为一个对组织家庭有嚮往的普通男人,冷淡的宋熙离蓝图裡那个会嘘寒问暖、会洗手做羹汤、会因为丈夫的辛劳而心疼的温柔小妇人形象太远太远。 欣赏是一码事,携手一辈子又是一码事。 那晚,他想着两人交往不长的日子,若是这时候说散,应该不太残忍。何况他未从宋熙的口中听过那些情情爱爱的字眼,说明了她也不是非他不可。 望着宋熙那双总是清晰明亮的黑眸,他是有些莫名的侷促,商业谈判的手腕若放上餐桌,实在太不男人,尊重女性是他最基本的底线。 宋熙不是豔丽亮眼的那种女人,他见过几个公子哥带的女伴,都是眼大、鼻尖、唇澎、下巴尖的模样,他还真分不出谁是谁,甚至有人后来换了伴,他都瞧不出来。比较起来,宋熙在他眼裡的辨识度实在高出太多。 宋熙瘦高,将近一百七十公分,骨架却算纤细,触摸起的手感倒很好,软肉将骨头包起,拿捏在手裡是瘦的,却又软呼呼的。脸蛋也小,不过没有过尖的下巴,他初见宋熙时,还因为她一张圆圆脸庞,以为她年纪甚小,不过最能呼咙人的还是属她的眼眸,内双眸子,眼角上扬,不笑时有几分犀利,若是笑了,眼角弯弯,也是那时候最能与温婉二字扯上边。 该说的分手一直未能说出口,反倒忘了来时的坚持,分神打量起宋熙。 她将长髮扎成马尾,露出小巧如玉的耳垂,他记得那是她敏感地带,她后颈那块还特别怕痒,若是他朝那儿呼气轻咬,她会歇斯底里地抱紧他,他能明显感受她的身子一震一震,双腿间的溼意都是来自她的动情。 不得不承认,他欣赏宋熙的个性,更喜欢宋熙的身体,也是因为如此,他也不想只为了性爱而交往,对宋熙是不公平的。 但事实总是打脸,他不但一直未能找到开口的切入点外,在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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