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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1/2页)
是要一次性付清,行吗?” “好。” 厨艺是外国留学生必备的技能,外国消费水平高,如果你天天点外卖吃外食,一个学期就能吃掉一年的学费。 庄城也是一样,他是会做菜的,只是不常做而已。 从医院送完早餐回来,到附近超市买好食材,回到租的公寓,开火做菜。 他昨天晚上已经联系了好几次,所以中午很快就做出了三菜一汤,小心翼翼用饭盒装好,他脚步轻快地向医院走去。 “呦,没想到你小子还挺有心的,味道确实不错。”庄城还没走近病房,就听到林易愉悦的声音。 “您安排的酒店有电磁炉,所以我随便做了点。”何群挠挠自己的脑袋,林易昨天打的电话,罗根教授当天批假并给他订好了机票,于是何群就坐上了当天从旧金山飞往纽约的飞机。 酒店是林易安排的,实验室给报销,一进去,他就发现这房间不仅大,窗外景观好,居然还有电磁炉。 有电磁炉好啊,这就解决了他一大难题了。 林易是他上司,按理说去探病,他应该带点什么东西。但是林易的挑剔个性,何群是见识过的,他不认为自己买的东西能让林研究员满意。 华国人送礼讲究的是一份心意,他看到电磁炉的那刹那就想到,亲手做的一顿饭菜应该够心意的吧。 于是就有了今天这幅场景。 林易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庄城,“庄城,来吃饭。小何做的,比外面买的好吃多了。对了,我让何群从今天开始照顾我,你就不用为我忙前忙后了,怪浪费时间的。” 第三十四章 YBCO带材 “庄……庄教授!”何群立刻站起身来, 他从随身携带的蓝灰色包包里取出一双筷子递给庄城, “干……干净的!” 庄城对他礼貌地点点头, 却没有接何群手里的筷子,他绕过何群,走到林易床头柜前, 自然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筷子。 “我有。” 何群挠挠自己的脑袋, 也是, 庄教授天天和林研究员一起吃饭, 肯定有自己的筷子,他尴尬地笑笑把自己的筷子收了回去。 林易眼尖地看到了庄城另一只手上提着的袋子,他用鼻子使劲嗅了嗅,“你也买吃的了?” “嗯。”庄城应了一声把自己带来的饭菜也摆到了桌上, “一起吃吧。” “呦, 找到好的餐厅了?这个白灼虾做得不错嘛,就是我手不方便, 剥个虾也碍手碍脚的。” “林研究员,我帮您剥!”何群立马接口道。 林易矜持地点点头, 心安理得地接受何群的服务,这才对嘛,不像他和庄城两个人的时候,庄城给他端茶递水, 他总觉得有一种负罪感, 恨不得自己立刻好了跑下去给大佬递水。 林易一口接一口吃着, 突然吃到一只虾, 虾被仔细地去了虾线,呦,小家伙做事越来越仔细了,他刚想抬头夸何群两句,就看到了在剥虾的庄城。 庄城用无名指小心地将虾线挑出,随即自然地放到林易碗中。 林易的第一反应是,哎呦妈呀! “啊……哈哈,哈哈,其实我恢复得不错,可以自己剥虾的,哈哈哈。” 一顿气氛怪异的午饭过后,何群麻溜地滚去洗碗了,在场三个人,一个副教授,一个研究员,他不洗谁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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