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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穿成和亲公主后 第24节 (第3/3页)
香味啃干馍馍,倒也不错。 谁知狄霄莫名其妙,三两口吞了一个羊肉包,在吃第二个之前,偏要坐到阿玛尔他们对面。 他的动作格外缓慢,捏着烤羊肉包的一角,撕开一个小口子,甚陶醉地吸上一口,才肯一口咬上去。 他一改大口吞咽的习惯,每一口都吃得极小心,吞咽前总要咀嚼个十次八次,力求尝透羊肉包的每种滋味。 阿玛尔他们已经木了,攥着硬邦邦的干馍,颇有些食不下咽,有个胆大的,无奈说:“我们都知道这是公主给首领准备的了,首领可快些吃吧。” 狄霄仍旧不回话,只后面吃东西的速度快了两分,吃完凑到明窈身边,替她拢了拢大衣。 “饱了吗?羊肉包还有,不够我再给你烤。” “够了,这个都吃不下了,不然你吃吧?” 狄霄没接,一低头,就着明窈的手把剩下半个羊肉包吃光。 围观全程的族人:“……” 谢谢。 饱了。 明窈被狄霄护着去山坡下,靠着弯坡避风,又有狄霄遮挡,这一夜睡得还算安稳。 其余人味同嚼蜡地把干馍吃完,也各自寻了地方休息,一夜好梦。 一切如狄霄所料,三天后的傍晚,几人抵达边城城外。 时隔数月,边城之景一如从前。 边城与草原接壤,又有近百尺为边界地,此地荒无人烟,经年无人管理,正逐渐退化为荒原戈壁。 但也因这边独特地势,除冬日寒风呼啸之时,其余三季常有商队在此驻留休整。 商队分两种,大越人和草原游牧族。 大越商队倒好理解,他们队伍里有打猎好手,甚至还有从兵营退伍的士兵,他们目的单一,只为草原上的皮毛,不论狼皮还是其他,随便什么皮毛带回大越,都能翻上数十倍贩卖。 而草原上的游商基本都是大部族出来的,带着大汗的吩咐,手里握有大量资源。 边城流出的盐铁有近九成都入了这些游商的手里。 狄霄他们以前也会在城外休息一晚,只是这回带上了明窈,明窈的小脸被吹得通红粗糙,嘴里说着没事,又控制不住得眼巴巴地瞅着城门。 狄霄受不住她这般神色,当即拍板:“直接进城,今夜去城里休息。” 他怕其他人顾虑银两,又添了一句:“客栈的花销由我承担。” 这般,更无人有异议了。 一行人排到进城的队伍里,刚好赶在最后一批检查前,赶着夜色入了城。 狄霄每年都会来边城几次,对城里的客栈食肆都有大致了解,他们人多,银两又少,只能挑些不太好的客栈。 而在去客栈前,狄霄也没忘了把几个嬷嬷处理了。 早在喊那三个嬷嬷一起的时候,狄霄就明言跟她们讲过,此行会把她们放在边城,日后是回京还是回家乡,亦或是留在边城,都与他无关。 几个嬷嬷这些日子唯一学会的就是审时度势,能从荒蛮之地离开,随便哪个大越城池,都比草原要好。 按照他们的约定,进了边城,两方就该分道扬镳了。 明窈和这几个嬷嬷互相没有什么感情,嬷嬷们怕公主改变主意,不给她们自由,改成把她们发卖了,分别前连场面话都没说,拎着大包袱就跑了。 望着她们匆匆离开的背影,明窈有一瞬的唏嘘,但很快被轻松代替,一想到几个教引嬷嬷都不在了,少不得发自内心得轻快。'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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