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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1/2页)
——救救他,是谁都好。 如果得救了……那么他愿意当对方一辈子的小兔子。 他愿意做老婆的小兔子。 也就是这样一个闪念的功夫,容秋作为一只被爹娘捧在手心里养了一百多年小兔团,突然就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背毛与掌心的接触了。 莹润星光在青年人掌间逸散又凝聚,本来仅有成年人手掌大小的雪团子忽地长大。 化为人形的容秋坐在那人的小臂上,却依然像只冲人撒娇的宠物兔子一样亲昵蹭上去,伸开双手紧紧揽住对方的脖颈。 “好兔子……要听老婆的话……”容秋含混地嘟囔。 “嗯?” 对方的手臂猝不及防一沉,又立马牢牢撑住,嗓子里滚出一声不明所以的模糊喉音。 容秋把人抱得更紧了一点,贴近他的耳侧,有点委屈,又有点骄傲地说话。 “我听你的话了。”他说,“我没有出城。” 颜方毓煞神一样过了大半辈子,还没人不怕死地来投怀送抱,更别提是这样的小美人。 他难得地怔愣一瞬,目光下意识落在怀中人身上。 受伤的小兔子显然是艰难地挤巴出灵力,强行化了人形,因此“人”得不是特别完整。 身上穿的的法衣还留有皮毛化作的痕迹,从头到脚都是晶莹的雪白色,甚至还余未化去的兔毛,在衣裤边沿镶上一圈毛茸茸的银白滚边,将领口中露出的一张小脸衬得玉雕雪琢,十分小巧可爱。 他本来人形的眼睫、眉毛、长发都是乌黑的,此时也统统延续兔毛的雪白,只余发梢艰难地化出一抹漆黑。 像是一窝多胞胎小兔子,生到最后一只时尴尬没墨了。 这样妖性未褪的模样,倒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兽修了。 容秋披挂一身绒白,唯余一双点漆般的眸子——因为原型眼瞳也是黑色——认认真真与颜方毓对视。 两人同时静默一瞬,颜方毓垂下的视线又缓缓移到容秋头顶。 一双长长的兔耳精神地立在雪发之间,皮肤薄薄的,还能看见耳中粉嫩的血管。 果然,连毛色都化不成型,更别提其他更难化去的妖兽特征了。 所以颜方毓臂弯处那团明显的、毛茸茸的突起,果然就是兔尾巴吧? 一小团半硬不软的毛球硌在那里,便衬的坐在他小臂上的美兔屁股都不是那么引人注意了。 还是只小崽呢。 那点微不可查的旖旎心思从颜方毓心底悄然腾起,又立刻烟消云散。 他手上托着投怀送抱的小美人,心里想到的却是天衍宗山下的小村里,二柱跟二柱他爹。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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