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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第1/2页)
二十四岁的我,与二十七岁的他,被定格进新年来临的瞬间。 如果要将我们的所有合照按时间顺序收藏,那应该会是一本不连贯的日记本。妈妈再婚的第一年我们拍过一张全家福,互相看不顺眼的我们被妈妈推到一块,快门响起的瞬间,我用肩膀将他往旁边挤了挤。 小学、高中毕业典礼我们有过合照;家庭相册、和彼此的生日照里都有我们的面孔。 上一次合照还是在厦门。当时我们租了一辆自行车沿着海边骑行,我费力地蹬着脚踏板,池易暄则悠闲地坐在后座,两只长腿朝两旁放肆地伸展。 咸腥的海风将我们吹得东倒西歪,他手握一只汽水瓶子,不得不左右脚交替着点地。终于骑到下坡,我单手扶住车龙头,另一只手拿过手机开始自拍,生动的我们被永恒地保存下来。十八岁的我张狂地大笑,风将额前的头发全部吹起。我身后的池易暄则面露惊恐,手臂指向摄像头外的减速板。 我的青春在厦门落下帷幕,十八岁是一块被自行车后轮碾起的碎石子。 生日蜡烛被我们一同吹灭。唯一一点光源消失了,化身一缕黑烟袅袅升起,升到了半空中。池易暄起身打开公寓的灯,我将第一块蛋糕切给他,上面水果最多。 他不喜欢吃蛋糕,但一年一次的庆祝活动,我还是希望他能尝尝。 然后再给自己切下一块。刚从冰箱里拿出的巧克力还冰着,入口即化,绵密又香醇,和以前池岩从菜市场连锁蛋糕店买来的味道相比很不一样。 我含着叉子,含糊不清地说:“好吃。” “比利时进口的巧克力做的。” 我感叹:“这得要三四百吧?” “七百八十八。” “……” 七百八十八买一六寸小蛋糕,奢侈品店都没有这么坑。哥你有这个钱不如去医院看看脑袋,治一治你爱做冤大头的病。 但说出口的话却是:“好吃、特别好吃。” 不夸他的话以后再没人给我买八百块钱的生日蛋糕了。 池易暄用筷子夹起几根面条送进嘴里,“面有点多,我可能吃不完。” “吃多点,你平时工作那么累。” “睡前吃太多不好,容易长胖。” “你还胖啊,你那小身板,昨晚摸上去都是骨头。” 其实我没想把话题往情事上引,他本来就轻,阑尾手术后人又肉眼可见地瘦了一圈,估摸着起码掉了得有八、九斤。 我猜测他心理上还没有完全接受我操他这件事。果不其然,池易暄马上岔开话题:“你现在不打算再找工作了?” 言下之意是问我还要在他家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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