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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中央,以及官制 (第1/1页)
大秦庙堂有内阁与军堂之分,内阁名义上总掌国政,但实际上却无法染指军权,除了可以限制皇帝发动战争和在军队预算上进行抵制以外,对于军队的人事调动,任命,作战以及指挥,内阁没有任何话语权。 内阁: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并称内阁,为帝朝文官之首,除军堂外,其余诸省,部皆在其下。 建朝之初,大秦并无内阁之设,名义上国政由皇帝和中书宰相共同商议,起草政令,经过门下省同意后,方能交付尚书省实施。其中中书为皇帝的权力,而门下则代表贵族的势力,是故大秦中央可以说是由贵族出身的大臣所组成的合议政体。不过开国五十年期间,太祖,太宗,武帝,三任大秦皇帝几乎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亲自统率大军在外征战,根本无暇国事,于是太宗(曹昂)继位后,便设立内阁,由三省宰相与他任命的大学士(两人)一起,总理国事,即便还朝以后也只在初一与十五上朝,后来遂沿袭成为了传统。 三省: 中书省掌诏敕,政令之立案起草; 门下负责审议中书之立案,草案,以决定实行与否; 尚书省为行政官署,其下分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设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副职)、郎中(司长)、主事等。 六部: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只负责后勤,兵甲等诸事,实际上是军堂的附庸。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监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左右督御史,左右副督御史,左右佥督御史。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和按察使,十三道监察御史和按察使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六科给事中: 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以及稽察六部事务。享有“科抄”,“科参”及“注销”之权,注销是指圣旨与奏章每日归附科籍,每五日一送内阁备案,执行机关在指定时限内奉旨处理政务,由六科核查后五日一注销;科抄是指由六科给事中分类抄录朝廷内外章疏及帝王谕旨,按其内容抄送有关官署承办;科参是指上命如有不便,给事中可驳正缴还。 五寺: 大理寺:名义上的最高司法机关。与监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礼仪。 光禄寺:主管宴享,赏赐。 太仆寺:管马政以及驿站。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太医院: 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 太学府: 帝朝的最高学府,基本上所有的文官都出自太学,每年的太学秋试,等同于科举。任何人在太学府必须完成五年的学业,方可出仕;其中法家,墨家,儒家,道家,兵家是必学的五家学说,至于某些特殊的官职则必须学习相应的学说。 军堂: 直属皇帝的最高军事机构,拥有与内阁相抗衡的实力。但实际上军堂的正式名称是白虎节堂,只是长安都护府的参谋堂所在,不过却是不折不扣的战争策源地,几乎所有对外的战争都是出自这里。 将苑: 皇帝亲自任职的学府,所有千人级别的军官必须出自将苑,时间从三月到一年不等,对一些起于战阵,不通文墨的军官来讲,将苑的经历非常重要。 三长官: 太尉,司马,总长被称为军堂三长官,其中太尉是名义上的最高长官,司马行副职,而总长,虽然只有参谋之权,但却是三长官中最为重要的,因为奔赴各地,辅佐军务的参谋军官,除了皇帝以外,便只听从总长的命令。 五军都督: 除去军堂三长官,帝国的真正军力实际上属于四大都护府辖制。分别为长安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安西都护府,金陵都护府。其中五大都护府中军力最为强大的长安都护府分为两部,分驻帝都内外,拥有两位大都督,与其他三处的大都督合称五军都督。 藩镇: 都护府下辖的军镇,军力从三百至一万不等,负责驻守边疆,每隔一年便轮换士兵,至于将领则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折冲府: 四大都护府的兵源所在,分上、中、下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有时增至一千五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分布各地,由军堂下派的军官进行选拔,取其中优异者进入都护府军团。极盛期时,各地折冲府共计八百四十七处,拥有兵力达一百二十万之巨,现在则不满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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