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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明 第165节 (第3/3页)

可考察的年度任务。

    礼部尚书讲解《官吏待遇法》,这个大家有点喜闻乐见,因为底层官员的俸禄提高了一些,而且将来会统一折银。而各个官衙也规定了一些由财政统一承担的待遇,比如过去需要由官员自己承担的一些吏员开支及出行、招待开支。

    刑部尚书李充嗣讲解《大明律例》,这一点只是说了要在将来数年内修订好大明律和问刑条例,统为明文律例,此后刑罚分明。最显著的变化将是把原先的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改成了死、牢、银三种。其中的牢,又包含了役,坐牢期间会有劳动。具体的方略,会在后面细化。而赎刑的原则,也会改成重罪不全赎。

    最主要的是《预算决算法》、《税法》、《采办法》、《商法》,这些都是决定能不能来钱的。

    《预算决算法》涉及到从户部到各布政使司、都司、卫所的财政支出管理,最为显著的一个变化将是户部各清吏司入各省,各府县户房也都将由户部直管下去,虽然平常的直管只涉及到财账层面的税入、支出。

    《税法》则涉及到田赋、商税、盐课等,收税等会由户部及地方官负责,但以后都察院会在各省常设巡察院,监督各种税的征收,同样只对朝廷负责。

    《采办法》除了宫中及朝廷所需的岁办也会行采买之外,最重要的不同将是地方把科则统一后直接征银,而这些钱会按照田土的“田面权”也就是耕种或佃租的面积、人丁数额来征税。官绅优免仍照旧例,但超出部分必须申缴。地方有了这些银子,地方所需不论是实物还是劳务都进行采买。

    重头戏就是《商法》。官府有这么多的采买需求,老百姓除了交田赋粮食,其他产出也将需要多多卖成银钱。前面的预决算、税、采办等都是变相减小了地方官府的职权,但商法给了他们一个新的职权,那就是所有商号的登记许可及账法统一管理。

    很重要的一条是,宗亲勋戚以皇明记行商,朝廷也会筹备一些在盐、矿、铁、漕运、等领域的商行,在任官员及子孙不能行商。

    暗地里的变通之法自然有很多,但与此同时被杨廷和申明的则是商法对税法的重要性,还有行商在违反《大明律例》之后的惩治之严:这是将来支撑更大财政开始的流动岁入根基,逃税的、贪腐的,都将重判。

    “陛下!诸法如何一一分先后于广东施行,臣等还要再商议。但有一条,朝廷所设诸商行自当遵行律例,然勋戚之罪旧例由陛下圣裁,臣请陛下若准此法,则予三司定刑之权。”

    这一场表演下来,许多人看着杨廷和的目光变了。

    这厮不是在演戏,他是来真的,主意都打到勋戚头上了,而且也打到了天下全体官绅富户头上。

    如今天下行商,谁后面没个背景?许多商号虽然没有明说,但哪个没有谁谁谁的暗股?

    开了此例,杨廷和自绝于勋戚、自绝于天下官绅。

    如果皇帝准了,那么新党真是权倾朝野,恐怕不得不用严酷手段去推行,而且维持稳定了。

    杨廷和岂能不为他自己的小命着想?

    费宏还在苦苦劝告:“陛下!杨廷和诸法,过异于现例。商人狡诈,如何能鼓励之?朝廷与民争利,诸多采买终将出自朝廷、收归朝廷。此账法虽新,左右勾连,又如何能阻人贪墨国帑?账法之外,尽为乱法,恐岁入未增之时,朝廷支用已竭。再有边患天灾,莫非又搜刮民财?科则统一折银,百姓卖粮,商户囤积乱市又如何?”

    朱厚熜沉默许久放下了奏疏看着杨廷和他们:“不意卿等已商议出诸多新法,虽然称不上周全无漏,但已经很用心。”

    朝参官们明显看到费宏身躯微颤,萧索至极。

    “广东情弊历历在目,天下官绅有家无国。朕既登基为帝,若不能再造大明,将来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朱厚熜平静的神色终于褪去,让群臣看到他的愤怒与不甘,“三年不够,那便五年!朕非愚钝之君,新法行不行,自当观其成效而决定行止。杨廷和!”

    “臣在!”

    “朕命你领办广东新法试行诸事,所请奏之勋戚犯法事,三法司可先定刑,再呈禀朕裁决。晓谕天下,嘉靖五年以前,其余诸省静观其效。若有人遥施巧力阴阻之,查明实据者视同谋反!”

    “……臣领命,必不负陛下信重!”

    “费宏!”

    “臣在!”

    “朕意既决,朝廷不可再争执不休。朕命你总督四川,仍为国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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