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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 第28节 (第4/4页)
他们会笑他一年到头也不换换衣服,就连路过他身边都要捏着鼻子走路。 有一年冬天,他的棉袄破了洞,棉絮直往外钻,妈妈随便给他缝了两针就算是补丁过了,第二天上学,他把棉袄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后桌的同学趁他不注意,从补丁的地方往外掏棉絮,几乎要将棉絮掏空,下课时从头上往下撒了他一身。 棉絮飞飞扬扬迷了他的眼,他一边揉着混着眼泪和棉絮的眼睛,一边听着很多人围在他身边哈哈大笑,一边默默把所有的棉絮都捡起来,一点一点再从那洞里塞回去。 后来,李建考上了本市最好的高中,他以为他终于逃过了所有不堪的过往,却不知,这里却是另一个龙潭虎穴。 高二那年,同宿舍的同学有一半都谈了恋爱,李建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想这些,他所有的精力都应该放在学习上,考上好大学,将来找到好工作,才能改善自己的家境。 但他依然控制不住地想要接近那个女孩,那个并不是班里最漂亮的,却是曾经给过他笑颜的女孩。 女孩名叫唐宛,学习成绩中等,不是老师眼中最好的那种学生,上课爱讲小话,喜欢把校服的裤脚偷偷改小,弄成修身裤的样子,会在头上绑上新买的头饰,悄悄地拿着镜子臭美,有时有男生总喜欢捉弄不爱说话的李建,她还会大咧咧地锤他们一拳,骂道:“你们几个男生要不要脸,只会欺负人家李建。” 唐宛长得好看,个头高高瘦瘦的,家境也不错,在男生群里很吃得开,所以她说话有时很管用,她发完彪,男生反而嘻嘻哈哈地跟她道歉:“喳!唐娘娘,我错了,我再也不敢拉!” 李建噗嗤一声笑出来,马上又捂上嘴,恐怕这笑容落到任何一个人的眼里。 再后来的某一天,他再也忍耐不住每天的抓肝挠肺,鼓起勇气去跟唐宛告了白。 李建直到现在依然清晰的记得,唐宛当时充满诧异的眼神,反应过来后,她说:“不好意思李建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这人是有点喜欢打抱不平,我同情你,但我不可能喜欢你。” 从那天起,李建又回到了与书本为伴的日子,虽然他的成绩在班里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尤其是生物,每次考试都能考满分,虽然他计算机能力突出,还拿过省级的奖项,可他依然改变不了自己是穷人家孩子的事实,他再也不会让自己有任何非分之想。 那天从王老板的店铺里走出来,李建把握在手里的钢笔小心翼翼地塞进了背包,拉上拉链后抬头刚要走,就撞到了一个人,对面那人立刻嚎叫起来:“你长不长眼睛啊,干嘛那!我的新鞋都让你踩脏了。” 李建忙连连道歉,他却不依不饶,拽着李建的衣领非要让他赔钱。 这时,王老板从身后的店铺拿着一根杆子冲出来,大吼道:“王青泽,给我滚进去,再给老子找麻烦我断了你腿!” 王青泽斜眼瞥了眼自己暴怒的老爹,不再作声,哼了一声进了店。 王老板走到李建跟前赔了不是,然后转身就回去教训儿子去了,李建站在门口听了一会,王青泽似乎根本不怕他爸,随王老板怎么骂,他都当耳旁风,听烦了,就走进后屋,当的一声把门一关,一切都安静了。 那是李建第一次见王青泽,一个二溜子样的不良青年。后来几次来这里买东西,有时是王老板在,有时是王青泽在,如果是王青泽在,李建一般也不多话,拿上东西就走。 他是有点怕王青泽的,特别是有一次正好撞见他和一个年纪不大、身上画着纹身的女孩坐在店里亲热,这可把李建吓够呛,东西都忘了买,转身就跑了。 所以这次月假来这里打工,李建心里一直祈祷着王青泽最好不要在,最好不要在。 然而事与愿违,他刚走到街角,就已经看见王青泽拉着一个女孩正在门口玩闹。李建想了又想,还是鼓起勇气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王青泽当然听自己老爸说过李建要来店里帮忙的事,见李建低着头唯唯诺诺走过来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他心想,这老王可真是,下辈子当菩萨合适。 他摇头晃脑地迎上去,往李建肩上一拍:“给我爸看店来了啊,怎么的,我看你好像挺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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