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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祸(三)--临安十八年 (第6/6页)
光、张浚……和其它许多人,他必须确保,这些人要由赵汾供出来,然后定成死罪,办成铁案。 ……所幸,天未假其年。 ~~~~~~~~~~~~~~ 在上面,出现了张浚这个名字。 他是南宋大将,更出将入相,在赵鼎、李光先后败走后,他一度曾成为秦桧的重要对手,并一样享受到了名留一德格天阁的待遇,是当时第一等的大人物。 ……不过,我这里专门又提出来说他,倒不是因为他是大人物,而是因为,他身上一样有一桩文祸。 而且,是南宋第一桩文祸。 ~~~~~~~~~~~~~~ “不向关中图事业,却来江上泛扁舟。” 这两句诗,是曲端的作品,也是曲端的死因。 曲端,是南宋初年川陕战区的重要将领,有能力有威望,但问题是,他同时也有一个坏脾气和一张大嘴巴。顶撞上级,轻视同级,都是家常便饭。 某一次宋金会战前,曲端对上级的方略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但没有被采纳。会战失败后,他到处去说自己的意见有多么正确,这一下终于激怒了张浚,于是,就有有心人把曲端的诗抄了一首拿来。 “不向关中图事业,却来江上泛扁舟。” 结合南宋初年的局势,这个罪名一下就套上了,“指斥乘舆”,你把意思说清楚,你在说谁不去光复关中,你在说谁划着小船往南边跑? 曲端被治罪,贬斥,很快就在贬所死于私刑,时年未届四十。 后来,张浚在多个不同场所表示了自己的后悔,也的确采取了一些补偿的措施,然而,斯人已逝。 周密比之为:“则秦桧之杀岳飞,亦不为过!” 曲端的这件事情,虽然从主角到配角到所有相关人员都是武将,但却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文祸,无中生有,却又解之合节,把那种若有若无的味道把握的很好,属于那种“一语点破,无从分说”的类型。在整个临安十八年中,能够与之相比的,大概也只有吴元美鸣条案了。 ~~~~~~~~~~~~~~ 吴元美,是李光《小史》案中的人物,他在李光治私史案发后,写了一篇《夏二子文》,声讨“夏二子”,也就是夏天出来活动的苍蝇和蚊子,里面有一句非常妙的双关语。 “夏告终于鸣条,二子之族,殆无遗类。” 这个“鸣条”,可以理解为风把树枝吹响,指秋风起,夏日终,但同时,鸣条又是一个地名,是夏商易姓革命的主战场,这儿的妙处,就在于“夏”与“鸣条”都可以作双重解释,又都能顺畅成文。但日后被定罪,也就定在这儿,假借四季更换,鼓吹易姓革命,想做什么呢你? 这篇文章出来后,就有人想上纲上线,初次尝试未成功,被上级官员驳回,最后,反而是在吴元美家里找到了突破口,才打动秦桧,对吴元美施以处置。 吴元美家中,有“潜光亭”和“商隐堂”,他的同乡郑炜抓住这两个名字上报,说“潜光”就是讲他潜心于李光,要结党,“商隐”那是自比不仕秦的商山四隐,表明他无意事秦,这样的分析诚然诛心,但也的确古雅,算得还有些些北宋文案相战时的余绪。 ~~~~~~~~~~~~~~ 写到这里,已经快到一万字,突破了《无以言》的七千字,也超过了《桃花》的八千字。但虽然已经提到了很多人名,可要与那十八年中被打击者的长长名单相比,这仍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限于篇幅,我不能一一介绍这些名字,不能一一记录这些事迹,但史自有书,名自长垂。 ……再讲最后一个故事,讲完,《临安》也便完结。 在故事的结尾,让我们回到开头,回到胡铨的身上。在他被从广东驱赶到海南的路上,张棣刻意选择了一名刻薄的使臣押解,但,这名使臣却没能完成自己的任务。 胡铨路过雷州,当地的太守叫王彦,被评价为“虽不学而有识”,虽然文字上不行,但做事情有办法。他同情并且尊重胡铨,就找了一个借口,说这个押送的人涉嫌走私,直接抓了起来,自己派了人护送,并提供了丰厚的盘缠。 当时,已经是绍兴十八年了,岳飞已经死了六年,赵鼎也在前一年自尽了,但仍然有这样的人,愿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力所能及的庇护,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此谓,公道自在人心。 ~~~~~~~~~~~~~~ 最后的几句闲话:南宋史,并非可以让人激昂或兴奋的一部史书,赵构与秦桧,都不是在身后留有美名的人物,但是,若读到南明史时,却会忍不住让人叹息,时无王谢、桓刘,也便罢了,何以欲求一赵构也不可得?而以欲求一秦桧也不可得? 何以,致此?! 孔璋字于西元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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