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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迷途 (第1/2页)
这是他们第几次吵架了? 乌鸦伸着手指数,好像是第二次。上一次为了返学的事情,差点没逼死她。 自那日出门后,他已经三天没有回去过了。白日在堂口里上工,晚上去夜总会喝酒,喝多了就直接宿在店里。 不过,没点小姐。这般的素法,都要让手下怀疑他是不是某个生殖器官出了问题。不过,只有亚佐知道,他大佬只是想借酒,暂时忘记屋里的那个带刺的女人。 最后一口酒落肚,男人把玻璃杯一放,直直躺进了沙发里。那日黎式的话,一直重复回响在他脑海里。 其实,他不是不懂她的恻隐,也不是不懂那种参与在别人的死亡中而会心生的内疚。 可懂又如何呢? 他年幼颠沛流离的时候,眼见母亲被人斩死而大半缘故是因那个混道的黑心父亲的时候,谁又来恻隐过他? 在他十四岁入古惑行的第一天,就知道了一句话:要混,就要做最大最有势力的那个,要不然就趁早离开。 古惑仔不用脑,一辈子都只是古惑仔。 他老豆(父亲)是出来行的,行了几十年,依旧屁都不是。只因为一点小小的仇债,就连累妻儿。要不是阿妈用命护住,哪还有今天活着的乌鸦。 那个时候,他13岁。 老母的血喷洒出来,烫在他脖子上,脸上。就算过了两世,那种灼烧的感觉,他都不会忘记。直到现在,他颈后的那块皮肤都要比周边的温度高一些,因为,那是被亲妈的血浇过的。 他不知吗?怎么不知。江湖恩怨不可能不牵连到家人。 人命不贱吗?贱啊。攞住把刀,杀人,随随便便。 人就像从天台上洒下来的白纸。被风吹在空中,落地后被染的五颜六色。哪面黑,哪面白,有些人有得选择,而有的人没得选。 他在跟狗抢同一个搪瓷碗扒食的时候,选择了跟着一个施舍一碗白饭的人走。 实则,这没得选。 如果一张白纸被沾上墨水了,还能变得白嚒?答案显而易见。 江湖,从来就是条不归路。 重生两世,如今,他只想做到最强。他要走到这条路的尽头,走到这条路的巅峰,看所有人不惜性命的付出一生所追求的地方,究竟有什嚒样的风景。 而,现在的他又多了一条理由。 无父无母无家,顶着身上无数道血疤,二十年过去。但以后,别的不说,起码他要护得住黎式。 他不知道这是一份什嚒感情,不过最基本的他清楚——他不想看她哪一天死于非命,失去温度。 夜晚寂静,亚佐急匆匆的进入打破他的内心独白。 “大佬,不好!我睇住元朗屋企的电话,刚知黎小姐拨打咗999!” “999?”乌鸦一下子紧张起来,“她点咗?” 香港紧急求救电话,寻常的情况下基本不会拨打。他一下子才想起来,她似乎还是带病在身,光顾着生气,这三日过去,难道病情已经严重到要出白车的地步? 亚佐也是一脸焦急,“我都唔知具体是什嚒情况,查通话时间只有三秒,我估应该系出事咗。” “仆街!”乌鸦又急又恼,拿了车钥匙就往外走,“你快啲去揾个医生嚟,晚了我就一枪崩咗他。” 黎式那日受到了刺激,更加重了病情,这连着三日发烧,温度一日比一日高,更是因为不进食,连水也喝的少,便再支撑不住。 打电话叫救护车,是她能尽力为自己做的最后一点事。 乌鸦进门的时候,屋里一片黑寂。在昏暗的环境中还能看清东西是他的能力之一,两秒逡巡完屋内,立马发现了倒在沙发旁边的女人。她穿着单薄的睡衣,一条毛毯落在身边,早就不省人事。 他快步冲过去,用毯子裹住她整个人,打横抱起就往外走,撞上迎面赶来的亚佐和被拽来的医生。乌鸦没有止步,直接无视两人向外走。 亚佐看这情形,自然也猜到这样子估计家庭医生已经不管用了。他追上那个脸色极度不佳的男人,还没开口就差点被一脚踹飞,那男人极度凶神恶煞—— “你敢阻我?” “唔系”亚佐皱着眉头道,“大佬,你咁样点揸车呀?你揽住黎小姐坐后面,我揸。” 乌鸦稍微顿了顿,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便坐到后排。银色的捷豹在此时驶出它最大的速度优势,可他依旧觉得慢。 急症室的红灯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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