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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自相矛盾(第二节) (第1/1页)
那人自信十足:「那太简单,我们可以把你的脸孔换掉,或是把你的意识、记忆和想法移植到另一个半人半机器人的身体,以后你想用甚么身份掩饰也没问题。我们甚至可以清除你不想记得的部份,也可以清除你的七情六慾。你对李诗颖和杂种的感情以及记忆保留与否,就看你自己了?」 爱升人深呼吸一口气:「好,我答应你。」 就在我返回城市后,我在某餐厅重遇李诗颖,不过我现在已经有另一个身份,她自然不能把我认出,我们当然也无法相认。 她现在已经和高大「英俊」的男生在交往,而我之所以在「英俊」两字加上引号,主要是因为那是她心目中英俊的标准,也是很多年青女生的标准。在我眼中,这个男生不男不女,画上眼线,完全与「帅」或「英俊」这些形容词沾不上边。 或许我该庆幸,从前她说只要我增肥就会考虑接受我,我应该知道她的潜台词是我太矮,比她矮的男生她都不在考虑之列,叫我增肥以及从前与我的友谊就只是一个假象,其实真相就是把我当成观音兵或是工具人,用作打发时间,加以利用来获取利益。 这种肤浅的女生,不懂得欣赏比她矮的男生,自然会成为毛宗教的清除目标。虽然毛宗教首要目标是先清除高大的人类,但这种不会喜欢矮小男生的女生,毛宗教也认为是极其劣质,绝对在其清除对象之中,而我亦知道毛宗教的势力仍在地球丝毫无减,理应向李颖诗作出警告,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 一来我现在已经有了新身份,她不会认识我;二来她不会相信我;三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风险和代价,所以我已经没有必要理会她了。 网上还疯传一张疑似「修正地球人协会」的讯息,内容如下: 「以下的人因为做错事,全部都要死 1.化妆的人 2.穿西装的人 3.涂发泥的人 4.染发的人 5.电发的人 6.纹身的人 7.对伴侣有身高及体重要求的人 8.对伴侣三围有要求的人 9.穿高跟鞋的人 10.涂指甲油的人 11.吃生肉的人 12.参加考试的人 13.喝酒的人 14.吸烟的人 15.吸毒的人 因为一个人的身型而不喜欢这个人,有些人会对此一笑置之,但从来没有人打算纠正他们的想法,既然他们不打算悔过,后果就是要死。涂发泥、染发、电发,用布带绑着自己的颈、男生只喜欢身材好的女生,以上等等的行为全部都是错,全部都要死。」 如果这篇文章属实,那就代表毛宗教正式向地球人宣战。 不过很多人对这篇在网上疯传的文章只是一笑置之,但也不少人感到惊慌,更甚的是有人发起「反矮仔大联盟」,该专页的讚好次数短短一个星期已经获得过千的讚好次数,而且人气还在直线上升。 这完全应验了「你发起一件反对别人的事情,大家非但不会跟着去反对那件事,反而会变成反对那个发起人。」这个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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