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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敲定价值30万贯的对明贸易 (第1/3页)
秀家并不想关心李家的背景,反正不是现在的秀家可以招惹的存在,秀家只是关心李家在劫掠了他们船只之后,又原封不动送回的原因,释放出如此的善意,李家所求恐怕不小。 秀家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说道“本家初涉海贸,有许多规矩不甚了解,此次多多感谢李家找过了,小国物贫,无以为报,但是今后但凡有用得到本家的地方,尽管开口。” 李国助和李忠国听了秀家的话,交流了一下眼神,由李国助继续说道“其实本家早在九州听闻西国的备前可以自制火药,价格只是南蛮商人的一半,火药威力与南蛮火药相差无几。” “以前我们都不相信,日本没有硝石,火药只有进口,从没有听过哪国是出口的,直到在你们运往九州的货船上见到实物,这才相信。” “殿下放心,我们李家绝对不询问羽柴殿下这硝石的出处,也不会干涉殿下的内政,李家只管做贸易,我们李家想要独揽殿下的火药生意,价格加两成。” 秀家听闻李旦想要独揽宇喜多家的火药贸易就是一惊。 别看宇喜多家大造厕所,发展土法炼硝,但是这东西会造成极大的环境污染,只能在高粱川、四川、旭川等水量大的河流入海口附近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的污秽之物直接排入大海。 饶是如此,土法炼硝发展至今,宇喜多家火药依然受限于硝石的产出,火药的总产量上不去,去年一共生产了成本10万贯的火药,自家使用3万贯,以6万贯的薄利供应给羽柴家等亲近大名5万贯,正在赚钱的是那成本2万贯的火药,卖出去了3.5万贯。 一般来说,我们都普遍认为日本不产硝石,比如在明人郑舜功收集的日本资料《日本一鉴》中便说日本不产硝石,“近则窃市于中国,远则兴贩于暹罗”云云。 上述说法虽然不完全正确,例如在日本越中、飞驒就有些土产硝石,但以上的本土硝石产出量相比进口的量,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了,因此几乎也可以认为日本不怎么产硝石,或者说本土硝石根本满足不了使用需求。 秀家为了拓展贸易上限,在贱岳之战结束之后,就与羽柴秀长合作,让其帮忙从飞驒进口硝石,预计今年可以产出13万贯的火药。 秀家也明白,中国产硝也不足,整个东亚的硝石都要靠暹罗和三齐佛供应,李旦从浙江、福建购买从暹罗进口的硝石,再自己加工卖到日本。 从明商在九州贩卖的火药只比南蛮商人低1成来看,明商的火药成本其实并不低,利润的大头都被硝石贸易商赚走了。 而如果可以在日本当地获得一个稳定的火药供应商,不仅可以降低火药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也大大减少,只是宇喜多家这边火药供应并不多,因此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关注另一个方向——火药价格。 宇喜多对外出售的火药虽然已经有了70%的毛利,但是相对于南蛮和明国火药来说依然便宜很多,如果不是供货量不足,完全是实打实的价格倾销。 想到这里秀家就明白了他们的意思,秀家对外倾销的低价火药,虽然量不大,但是已经严重打击到了他们火药定价的自主权,因此宁愿加两成的溢价。 更关键的是,如果其垄断了宇喜多家便宜火药的出口,遏制了低价货源供应,可以保持其在九州火药的价格,等过段时间,还有谁会记得火药曾经有过这样的低价呢?。 这个逻辑就好像90年代可口可乐来中国与本土企业合作办厂一样,经历了打价格战,补贴小厂代工生产等模式之后,全中国的可乐生意全被洋品牌包揽了,本土可乐品牌要么被金钱收购,要么被贸易站打垮,如今李旦的想法与后世的欧美商人何其一致。 虽然想明白了道理,但是秀家还是开口说道“对于火药贸易,我们向来来者不拒,卖谁不是卖呢,不过本家生产火药,优先目的乃是保证本家的火药供应,多余才是出口赚钱。” “同时本家是羽柴家的家臣,作为家臣,为主分忧这是义不容辞的事情,羽柴家需要火药供应,本家没有不给之义,这两块就占据了本家生产的大部分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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