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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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第14/27页)

,还好意思提查黄册的事?

    然后两边又跳起来开撕,撕得昏天黑地。

    巡按宋仪望看到这一幕,赶紧写信提醒徽州府:“歙民积愤已久,五县纷争亦力,示以均平之情,酌以通融之法,虽有偏心,无可复置私喙矣。”

    可见上头也知道六县此时闹成什么模样,生怕酿成民乱,所以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别讲道理了,和和稀泥,赶紧把这事平了”的意味。

    上下的压力,全落在了倒霉的徽州府身上。

    徽州府心想,得,我过不好年,你们谁也别想过好。

    万历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徽州府给五县下达了一封催提公文,态度前所未有地严厉:“将该县人丁田亩数目文册一并,星火申报,毋徒执词混扰,致碍转夺,此系至紧事理,难容延缓,如违,提究该吏不贷。”要求五县把县存档案都上交,不许拖延,不许不给。

    按说这会儿距离过年只有半个月不到,按中国人传统,有什么事过完年再说。现在徽州府连这个传统都不顾了,看得出来,知府是真急眼了。

    于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婺源知县吴琯再一次披挂上阵。

    吴琯这一次,带来了更犀利的武器,死死盯住帅嘉谟的几个论点咬。

    第一,帅嘉谟说“人丁丝绢”和“夏税生丝”折算出的数字不对。

    他算错了!

    乙巳改科,是在当年四月一日发生的。歙县一共亏欠9766石9斗3升6勺——这个数字估计是一个处女座的人查出来的,所以针对该县轻租民田3646顷,每亩额外征发四钱生丝。这笔赋税,在洪武年间正式记入黄册档案。

    而按照当时的折率,生丝1两折麦7升。歙县亏补的9766石9斗3升6勺麦子,补生丝9041斤,算下来正好是7升麦子补丝1两。完全对得上。(原始资料即如此。)

    吴琯还顺嘴嘲讽了一句,这事帅嘉谟你怎么能拿银子来算?国初到现在,银钱变化太大,根本无法做参考。你可真外行。

    第二,帅嘉谟说,《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征收“人丁丝绢”8780匹,没说具体由哪个县交,那么当然是六县均摊,否则该注明是歙县独输。

    他弄错了!

    此前陈履已经举了不少反例,这次吴琯准备了更充分的“弹药”。

    浙江的“夏税丝绵”,是从杭州等八府征收,温、台、处三府不用缴。但《大明会典》里只写浙江布政司征“夏税丝绵”,为什么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为这是《大明会典》的写作原则:在直隶,言府而不言县;在各布政司,则言省而不言府。如果事事注明,《大明会典》得多厚啊?

    再说帅嘉谟举的那两个例子——常州府茶叶注明产自宜兴、宁国府木瓜注明产自宣城,那是特产贡品好吧!跟田赋有什么关系?

    第三,帅嘉谟曾经提出一个理论:歙县亏欠夏麦的同时,其他五县也亏欠,六县亏欠的总额,恰好与“人丁丝绢”的税额对得上。

    他算错了!

    吴琯对这个疑点,也做了十分深入的调查。

    乙巳改科之前,歙县产麦19,632石,产米17,688石;婺源产麦8315石,产米8315石。次年歙县产麦亏欠的同时,婺源产麦8000石,确实亏欠300石麦,但是大米丰收了,远比8315石要高,所以根本不需要补麦,自然更不需要转嫁到歙县头上。

    第四,帅嘉谟说户房的五县小吏偷偷篡改税收科目,哄骗歙县。

    吴琯对这个质疑,简单回复了一句:歙县长官又不是白痴,就算歙县长官白痴,老百姓也不傻。这么大的税额,都要真金白银往外掏,哪里是改改数字就能瞒过去的?

    说完这个,他又不阴不阳地补了一句:“你说徽州户房被五县小吏把持,但别忘了,现在的南京户部尚书殷正茂可是你们歙县的。”潜台词是,你说把持户房的人会徇私偏帮本乡,那把持户部的堂官岂不更会徇私喽?”

    吴琯提到的这个殷正茂,来历可不简单。他是歙县人,当年巡抚广西,跟俞大猷联手平定了韦银豹的叛乱;总督两广军务时,击破了打着“倭寇”旗号的海寇,光复了惠州、潮州两地,可谓战功累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此时正好改擢为南京户部尚书。

    而南京户部,恰好管着丝绢之事,所以吴琯把这事挑明,是怕殷正茂会偷偷偏袒歙县。

    在文章末尾,吴琯又强调了一次此前五县揭帖的要求:尽快查询洪武十四年的册籍,搞清楚怎么回事。

    两天以后,帅嘉谟没回复,反而是歙县知县姚学闵拍马而至。

    不过这回他没有大马金刀地跟吴琯力拼,反而施展出了缠斗功夫,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歙县的税负,实在是太重了。大老爷请看,徽州的四司银16,212两,歙县要负担5361两,其他五县共负10,851两。砖料银708两,歙县负担234两,其他五县共负473两。军需银12,215两,歙县负担4032两,其他五县共负8183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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