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后第二年_她死后第二年 第4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她死后第二年 第48节 (第2/3页)

等丧尽天良的事,而林深平时所展现的人品还那般的纯良,又怎会是那等走狗呢?

    因此宁萝当真是未想过这样一种可能。

    只是如今岑妄既然诚心诚意地好好问了她,那宁萝也要好好想一想,只是想来想去依旧是那个答案:“我确实很喜欢他,可是我喜欢他是喜欢他的为人心善,又善解人意,若他真替大阿人残害同胞,自然与心善没了关系,那我还喜欢他什么?”

    “岑妄,我确实很需要人爱我,只是我的爱也没有那般廉价,只要是个爱我的,我都要给。”

    *

    宁萝那番话在岑妄面前说得顺口,可是等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里,看到林深也是一宿未睡,点着灯烛等她时,宁萝还是没有选择地感到了一阵心痛。

    尽管那只是岑妄的一个假设,尽管在她看来那样的假设是没有道理的,但宁萝还是忍不住胡思乱想,若一切都是真的,她该怎么办?她是会选择放弃林深,可是她要拿她的心痛该怎么办?

    这样的事,光是想想,宁萝就忍不住地要落下眼泪。

    林深还当她是为了伙计的事而垂泪,忙蹲下/身子,用巾帕替宁萝温柔地擦去眼泪,温言细语道:“没有关系,人还未找到就还有希望,现在天亮了,我再带着其他人继续去找,你一夜未睡,就在家里好好歇息,酒楼里的事不用你担心,伙计的家人也有我去赔罪,你不要操劳了,你看看你,才一个晚上,眼底就黑青了。”

    宁萝摇摇头:“你军营里还有差事。”

    “军营里的事哪有你的事要紧?我只是个小小主簿,便是几日不去也是无关紧要的,回头我告个假就是了,倒是你,在外头寻人寻了一夜,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偏生还四处都找不到你,也不知道你去了哪里。”

    宁萝道:“锦端城大,碰不到也是有的。”

    林深笑着摸摸她的头:“我哪有怪罪你的意思?快去床上歇息吧,等灶上的粥炖好了,我给你送到床头去。”

    宁萝一夜未睡,也确实累了,不再坚持,去睡了。

    林深是真的体贴,还帮宁萝掖好了被子才离开,只是他一走,宁萝的脸便垮了下来。

    岑妄的话尤在耳畔:“若他当真与此事有关,他一定会很积极地把这件事处理掉,并且不希望报官,因为一旦报官,就意味着他需要承担事情闹大的风险,这对他将会很不利。”

    若是前半句话还算情有可原,况且夫妇一体,这是宁萝的事,林深作为她的夫君,积极地替她处理事情并未有任何不妥之处,但这不报官就很耐人寻味了。

    酒楼里才多少伙计?哪有衙门人多,何况伙计们都不懂得如何寻人,不似衙门里的差役,听说甚至可以凭借鞋子大小判断出一个人的体重身高,找人,自然是他们更可靠些。

    若林深真是他往日所表现出的人,他当然会喜欢那个死了的伙计还好好的,那么自然会想要去报官,可是,方才他只字未提报官,只说自己再带人去找一找。

    找什么?

    尽管宁萝之前也说过她不信林深当真是那等走狗,可是林深的行事却太可疑了,宁萝要稳住林深不能表现出来什么,但内心已经很煎熬了。

    林深不提报官,可能也是一时之间未想起来,既然如此,她便替他报了这个官。若是无辜,自然万事大吉,若是不无辜……

    宁萝一咬牙,坐了起来,把唤月叫了进来。

    林深将炖好的粥小心用瓷碗盛好,端到宁萝房里去时,正遇见了唤月往外头去。

    林深有些诧异:“怎么出去了?还没吃早膳吧。”

    唤月道:“我预备在市集上买几个包子当早膳了,方才阿姐想起来昨日还有账没有给卖菜蔬的大娘结清,托我赶紧跑一趟,好赶紧回来帮着姐夫你一起寻人。”

    林深便不说什么了,只道:“你慢慢来,不着急,我还要看你阿姐吃了早膳再出门,你路上小心点。”

    唤月“嗯嗯”地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家门。

    她不知道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刚才宁萝叫她进去时,只牢牢地握住她的手,低声道:“你去衙门里报官,只千万要避开你姐夫,不要叫他知道。”

    为什么报官的事不能让林深知道?唤月想不明白,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难道此事与林深有关,他是凶手?

    唤月很想问个明白,可是宁萝不说了,只催她赶紧走。

    从宁萝的态度里,唤月有些回过味来,她第一反应就是替宁萝伤心,她的姑娘这命真的是太苦了,摊上那样的父亲不说,好容易高嫁,夫君又是个不靠谱的,还好姑娘想得开,没有被呕死,只是一心要离开王府,那时唤月还以为她们从此要奔向的前程美好无比,这个林深一定是姑娘的良配。

    可有哪个良配能和这种凶案牵扯在一起的?

    她真想替宁萝问问老天爷,世上这样多的人,为何偏偏对宁萝这般狠心。就算他老人家真的想欺负人,也不能只逮着宁萝一个人欺负啊。

    唤月魂不守舍地到了衙门,衙门处岑妄早就打好了招呼,因此她报官报得很顺利,很快差役就被派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